中国工程总承包事业在成长中循序渐进

2008-04-09 04:10:01来源:互联网 阅读 ()

新老客户大回馈,云服务器低至5折

工程总承包这种方式在目前的国内正处于实践和发展中,人们对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尚缺乏足够的认识。一般人会简单地认为,工程总承包就是先签一个总包合同,然后再压低价格全部分包出去。甚至有人错误地将工程总承包等同于施工总承包。事实上,工程总承包是工程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以及企业融资能力的充分体现。一些国际上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在我国逐渐推广,包括工程总承包方式(EPC)、工程项目管理承包方式(PMC),已经不完全是设计、施工分别招标、工程分阶段承包的概念。北京2008年奥运会工程中,将有80%的项目采用融资承包方式。作为承担工程总承包的承包商更是一种新型的企业,在组织结构和服务功能上都具有明显的特点。所以,在讨论我国工程总承包事业发展的同时,首先讨论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和工程总承包商(工程公司)。

工程总承包概念和工程公司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在总承包合同下,业主把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任务,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全部承包给一家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并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目标。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给工程总承包的定义为:“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之一。世界公认的FIDIC合同条款中,设计-建造合同(Design-Build,简称D-B)方式和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合同(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Turnkey,简称EPC/Turnkey)方式,均属于工程总承包方式。根据项目特点和项目业主的需要,工程总承包的范围有所不同。按照国际上项目阶段划分方法,工程总承包的范围可以从项目决策开始,直到交付业主运营,也可以从方案设计、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开始到交付使用。

国际上的工程公司具有很强的工程设计能力,但不同于我国以往的设计院,工程公司的项目运作和项目管理能力比我们原来的设计院强得多。国际上的工程公司具有很强的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能力,但却不同于我国传统的施工企业,它一般不拥有施工队伍。施工业务主要分包给当地各种专业施工公司完成。具体地说,工程公司是一种专营工程项目的智力密集型企业,他们的组织机构、服务功能、专业人员、工作程序、技术和方法都是为实施项目而存在。通常工程公司具备以下特点:其一,专营(或主营)工程项目。企业收入主要靠为业主提供实施项目的服务来实现;其二,具有很强的项目管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能力。不仅如此,工程公司在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方面的业务能力也很强。但是按照国际惯例,承担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的工程公司,通常不能再承担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其三,具有与工程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其四,拥有配套的项目管理专业人才。国外工程公司一般都设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岗位,包括: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开车经理、质量控制经理、进度计划工程师、费用控制工程师、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法律等;其五,拥有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管理组织结构、项目管理程序文件、项目管理作业指导文件、岗位工作手册、项目管理必须的资源和计算机软件系统等;其六,应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十分到位。例如应用工作分解结构进行项目范围的管理;应用赢得值原理进行项目费用/进度综合控制,还有风险管理、索赔管理、合同管理、文件管理等;其七,具有与工程公司业务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工程总承包往往需要垫资或协助业主借贷资金,需要有开具履约保函,甚至需要具有组建BOT项目公司的能力。如果不具备上述七项条件,很难称得上是工程公司。

中国工程总承包事业的发展历程

在勘察设计行业中,化工系统的设计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起步较早。1982年,原化工部对国外工程公司的管理体制和工厂建设的组织方式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关于改革现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实行以设计为主的工程总承包制的意见》。同年在四川乐山化工厂联碱工程、江西氨厂尿素工程开展了工程总承包试点并取得了成功,为我国勘察设计行业探索工程总承包开了一个好头。

1984年9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各部门、各地区都要组建若干个具有法人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工程承包公司,并使之逐步成为组织项目建设的主要形式”。同年11月,国务院又批转了国家计委《关于工程设计改革的几点意见》,并指出“承包公司可以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开始直到建成试车投产的建设全过程实行总承包,也可以实行单项承包”。

1987年4月,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国家物资局联合颁发了《关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总承包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1989年4月,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物资部联合颁发了《关于扩大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试点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92年11月,建设部颁发了《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资格管理有关规定》;1999年8月,建设部颁发了《大型设计单位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指导意见》;同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制订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制定颁发的上述指导文件、规定和办法,为深化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加速与国际通行的项目管理模式接轨,推进我国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工程总承包发展的现状

工程总承包在中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内的企业逐步接受了这种先进的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上世纪90年代,只有化工、石化行业几个部属大型设计院实行工程公司体制,并建立了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近几年,电力、冶金、建材等各行业都在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建设领域各级主管部门,尤其是建设部深刻认识到推行工程总承包的发展趋势,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包括《建筑法》的修改完善、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招标投标等相关法规都已提到议事日程。由建设部下达任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已经编制完成,并上报建设部批准。因此,工程总承包即将进入规范化时期。

标签: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部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west999com@outlook.com
特别注意: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设计作品,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上一篇:推行工程总承包缘何雷声大雨点小

下一篇:大力发展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