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

2008-04-09 04:12:16来源:互联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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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困扰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局面,今年又有了新的亮点。经国务院批准,保险资金允许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为了加强管理,防范相关的投资风险, 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年第一号文件,正式发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对于该《办法》的意义和作用,引用保险会有关负责人的话说,“这是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又一重大突破,将有利于推动保险资产结构调整和盈利模式转换”,“打开了保险行业与实体经济对接的通道”。

一、《办法》的法律依据

《办法》是以《保险法》第105条第2款为基本法律依据,根据《信托法》、《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的。

二、“投资计划”的法律框架

按照《办法》规定,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是委托人将其保险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投资计划,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办法》运用信托原理,在信托框架下,设计了一个被称之为“投资计划”的金融工具,构建了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托管人和独立监督人等5方参加的委托---运营---受益---监督投资计划的机制。在投资模式的选择上,据了解,《办法》摒弃原来“信托计划”的说法,代之以“投资计划”。为什么作这样的改变?尽管信托计划实质就是一种投资计划,但投资计划的定义则更为宽泛,这就为保险资金投资打开了更宽泛的管道,同时,在中国目前分业监管的现状下,如果采用信托模式,在操作层面上,保监会还需要和其他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此外,如果只将信托作为基础设施投资的唯一“通道”,或许是出于防范信托业的行业性风险考虑。

在上述法律关系的框架中,受托人无疑处于极其核心的地位。为防范受托人的风险,《办法》在受托人的选择上采取了一种开放的、多元化的策略,受托人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是其他专业管理机构,这样的制度安排就给未来预留了很大的空间,也在最大的程度上把原先仅限于一个行业------信托业的风险予以合理的分散。同时,在制度安排上,还设立了托管人制度,意图是实现委托资产与受托人隔离,即委托人将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去投资,但是钱并不放在受托人的口袋里,而是放在托管人处,受托人如果看中某个项目,想要进行投资,必须先进行评估,评估其是否能够盈利,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不符合,托管人就不让受托人动钱。这就解决了现在一些机构挪用资金进行炒股等行为致使资金遭受损失,实行资产隔离,就不会产生这种后果。引进托管人,将资产与受托人隔离,即受托人摸不到钱,只有履行管理的职能来收取管理费,托管人负责资金划拨、清算、审查等任务。更审慎的是,该《办法》还新引入了独立监督人制度。

独立监督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他们将对项目受托人的投资行为、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独立监督,并提交报告,以及列席受益人大会和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之所以设立独立监督人制度,是因为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是建桥梁、公路等,其进展情况及质量情况等托管人都看不到(不像在证券投资基金中的托管人可以随时看到交易的信息、掌握交易的情况),上述工作一般必须要由工程监理来完成。所以要由独立监督人来监督项目的执行。《办法》规定,“投资计划”的委托人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控股公司;受益人指的是委托人在投资计划中指定,享有受益权的人。根据上述规定,委托人和受益人就存在可能分离的情况,理论上存在着委托人通过“投资计划”将保险资产以合法方式转移给他人的情况,这就为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东掏空保险资产开了方便的通道。而这个问题,除了要求信息披露外,似乎《办法》并没有合适的措施来防范和解决。

三、关于投资比例、规模

《办法》根据产、寿险资金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投资比例,规定“寿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财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投资单一基础设施项目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寿险公司不得超过该项目总预算的20%,财险公司则不得超过5%。据统计,截至 >年2月底,保险总资产规模已达16009亿元,由此推断,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的保险资产规模最多约为800亿元。根据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的解释,上述比例并非一成不变,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比例和项目范围。另据了解,美、日、德等发达国家投资于不动产的保险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一般在5%-8%。

四、关于投资基础设施的范围

《办法》规定,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但房地产却不在上述投资范围之列。根据保监会有关人士的解释,在试点初期,仅允许投资于已建成、运作良好并有稳定现金流回报的优质项目,房地产项目由于各地水平不一,将在以后的推广阶段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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