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音乐人状告彩铃公司 作者称彩铃未经过授权

2009-05-12 05:37:01来源:未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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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流行歌曲《回心转意》的词曲作者、音乐人侯强把一家彩铃公司告上朝阳区法院,以未经授权就把此歌制成彩铃为由,索赔3万元。专家表示,这种因彩铃发生的著作权官司,目前在国内十分罕见。


侯强  原告   准备打一系列著作权官司   “还有什么话要说!还有多少泪要流!有一天我会让你回心转意……”2004年年底,侯强发现自己专辑的主打歌曲《回心转意》变成彩铃在网上流传,到12530彩铃网站上一查,发现多家彩铃公司都提供《回心转意》彩铃的下载,而自己从未和这些公司接触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侯强已将《回心转意》授权给北京嘉强太阳文化公司,该公司负责人王赛称,据调查,全国范围内有多家彩铃公司未经授权就把这首歌制成彩铃,非法获利累计近千万元。 ??王赛说,发现《回心转意》的彩铃在网上流传后,他们曾经和四家彩铃公司进行过接触,其中三家公司都能诚恳认错,撤下网上的盗版彩铃,并坐下来与作者签订授权协议,只有北京全天通百般推卸责任,对发过去的律师函置之不理,所以打官司时首先起诉该公司。??代理此案的冯律师向记者出具了一份经过公证的证据:这是12530网站四川站2005年4月6日的一幅屏幕截图,网页上的信息有:曲名:回心转意;提供商:北京全天通;入库时间:2004年12月7日;有效期:2006年1月1日;定制价格:2元;总下载:13767次;等等。??冯律师表示,这种证据他手头有很多份,准备打一系列著作权官司,北京全天通公司是第一个,要求赔偿3万元,是根据网页上的下载数乘于价格,再加上其他诉讼费用计算出来的。“这张图只是证据之一,该公司的非法获利不止这个数,不排除追加赔偿金额的可能。” ??冯律师对此案很有信心。他说,早在2002年,《回心转意》就已经在辽宁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过登记,著作权归属毋庸置疑,而且所有证据均已公证,事实清楚,数额明确,应该不会拖上很长时间。??7月13日,记者打开运营商的彩铃平台12530网站,搜索《回心转意》,找到至少12家彩铃公司提供的经典版、感动版、温情版、高潮版、完整版等多种彩铃版本。侯强说,这里面只有三家经过授权。


侯强专辑《回心转意》的封面  被告 ??作者告错人了 ??北京全天通公司是一家经营电信增值业务的SP(服务提供商)公司,通过网站和运营商在各地的分公司向手机用户提供彩铃下载服务。??7月14日,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北京全天通。该公司的副总张女士表示,《回心转意》这首歌的版权购自广州飞碟唱片公司,根据协议,所有版权问题均由飞碟承担,作者该去找飞碟交涉,而不应起诉全天通。她还说:“此事已经和飞碟方面沟通过,飞碟说让作者去找他,不知道作者为什么老找我们,很奇怪!” ??记者问,飞碟的授权会不会有问题?张女士说:“当初飞碟承诺所有作品都是有授权的,没有授权我们不会跟他签约,协议摆在那里,假如飞碟违规,跟我们没关系,这件事应该由飞碟来解决。”她还质疑作者打官司属于商业炒作。??7月15日,记者致电广州飞碟唱片公司采访,该公司法律部门的王先生说,飞碟售出的作品都是合法的、有授权的,包括《回心转意》这首歌,都和作者签过协议。这首歌确实出售给了全天通,但合同是2005年4月签订的,飞碟只对签约之后的版权问题负责,签约之前的事不在飞碟的责任范围内。王先生希望双方能够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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