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承包商称雄美国市场

2008-04-09 04:10:23来源:互联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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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市场毫无疑问是全球最吸引外国建筑公司前往淘金的地方之一。一方面,这是因为美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建筑市场,其2004年建筑业新签合同总额达到5090亿美元;另一方面,就市场准入而言,美国建筑市场对外国公司几乎可以说是完全开放的。但是同样值得重视的是,美国市场无论是在市场分额的分配、市场管理上,都有着明显的特点。

欧洲承包商在美国占主流

在美国取得成功的目前多是欧洲大承包商。近年来,由于欧洲建筑市场萎缩,许多欧洲大型承包商纷纷登陆美国,成功地进行了多次购并活动,其中最成功的便是瑞典的Skanska公司于1981年用500万美元的原始投资收购新泽西一家小型建筑公司,此后用滚雪球的方式完成了一系列的收购计划,到2000年其美国子公司已成为全美400强中排名第五位的大公司,Skanska公司也于2001年一跃成为225家国际大承包商的第一位,并连续两年保持第一的位置。德国Hochtief公司通过购并美国的Turner公司,2000年已跃升为225家国际大承包商首位,2001年和2002年由于Skanska公司的崛起,HochtS6f公司仍连续两年保持第二位,该公司国际业务份额也从十几年前的20%上升到80%。

从建筑市场份额的占有情况来看,225家国际大承包商中的非美国承包商分享了美国建筑市场的5%左右,约为230亿美元。而分享这230亿美元美国建筑市场的外国承包商中,225家国际大承包商中的55家欧洲公司获得了超过95%的份额,将近70个亚洲公司只占了不到4%的份额,亚洲公司中的40多家中国公司仅占不到1%的份额。

外国建筑企业在美设立公司并不难

美国从联邦政府到各州、地方政府都没有一个专门的建筑市场准入法规来限制外国投资建筑公司进入美国。国际承包商进入美国,也如其他国际商业团体在美经营业务一样,通常是事先在某一州注册一家或多家公司。至于该公司是独资子公司,还是合资公司、合作公司等,则根据各自的情况自行决定。如果一定要以总公司(美国国外母公司)的名义直接做生意,也是可以的,但需要在当地进行登记。外国公司进入美国时一般都是在当地成立一家公司,这主要是出于在法律和税务上保护其母公司的角度考虑的。

在美国,公司的成立是属于各州的法律管辖内容,但各州总体上都没有对外国公司在美国成立公司有特殊限定。在有些州,如德拉华州,成立一家公司的法律手续相对更简便,税率也低,因此很多公司愿意在该州注册。当外国公司成立了一家美国当地公司后,该公司的一切待遇就等同于当地公司,这时就不存在市场准入的问题了。

我国公司在美国经营十几年,也没有感到美国在法律上限制外国的建筑公司在美国建立公司并从事经营活动,据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商务处的同志介绍,美国国会几年前曾试图立法禁止中国的国有企业在美国上市,但后来未被通过,现在如中国石化等十几家中国国有企业都已在美国上市。

资质限制基本不存在

美国多数州对建筑公司不实行分级资质管理。一般是依靠保险公司对不同档次的建筑公司所提供保险金额不同,进行市场调节。因为美国按惯例要求承包商提供百分之百的履约保函,所以如果当地保险公司只能给甲公司1000万美元的工程履约保函,甲公司就无法参加1000万美元以上规模的工程投标。保险公司对建筑公司的保额是根据该公司在当地的工程经历确定的,这使得小型外国独资建筑公司在美经营困难,除非像中建公司这样的国际大型承包商,因为国际信誉高,并已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工程承包中与美国的保险公司合作过,所以获得履约保函相对容易一些,同时保函额度也会相对高些。联邦或州政府项目在招标书中,通常会要求提供保函的保险公司是美国财务部授权的公司,这项规定使得过去与这些保险公司没有业务联系的外国公司不能参加政府项目的投标,限制了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

当然,有些州对建筑公司也有资质管理制度。如南卡州规定净资产在25万美元以下的建筑公司所签合同额是有限制的。但因所规定的净资产数额不大,因此一般不会对承包商的经营构成实质影响。

本文由《施工企业管理》杂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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