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犯通信自由罪 我国首宗盗卖QQ号案宣判
2018-06-11 来源:
据新华社电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日前对全国首宗盗卖QQ号码案作出一审宣判,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分别判处曾智峰、杨医男两名被告人拘役6个月,并追缴两名被告违法所得61650元,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曾智峰于2004年5月31日受聘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后被安排到公司安全中心负责系统监控工作。2005年3月初,被告人曾智峰通过购买QQ号在淘宝网上与被告人杨医男互相认识,两被告人遂合谋通过窃取他人QQ号出售获利。
本案中,两被告人篡改了130多个QQ号码密码,使原注册的QQ用户无法使用本人的QQ号与他人联系,造成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后果,其行为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且系共同犯罪。两被告人在庭审中均承认自己的行为错误,有一定的悔过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部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west999com@outlook.com
特别注意:本站所有转载文章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本站所提供的图片等素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
最新资讯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