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烧香”案今日开庭审理

2018-06-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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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桃专电:曾在互联网泛滥成灾的“熊猫烧香”病毒,其制作者今天将受到法律的正义审判。今天上午,仙桃法院将开庭审理这起全国制作计算机病毒第一案。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李俊和雷磊现年均25岁,都是武汉新洲人,中专文化程度;王磊现年22岁,山东威海人,中专文化程度;张顺现年23岁,浙江云和县人,小学文化程度。

  2003年初,李俊开始向雷磊学习计算机编程技术,后与雷磊共同制作了“QQ尾巴”病毒,并进行了传播。2006年10月,李俊开始制作“熊猫烧香”病毒,于11月中旬完成病毒源代码及测试,并通过送给网友等方式传播。

  2006年12月初,李俊和王磊通过QQ联系,由王磊出资1600元,租用某网络公司服务器,架设李俊的www.krvkr.com网站,中了“熊猫烧香”病毒的计算机会自动访问该网站,随着病毒的传播,该网站的流量会不断增长。

  当月中旬,经王磊介绍,李俊将张顺提供的盗号木马自动下载链接,挂到他的网站上,从而中了“熊猫烧香”病毒的电脑便会感染盗号木马。张顺将木马盗取的含账号和密码的大量网络游戏“电子信封”,以每个0.9至2.5元的价格在网上出售牟利,并先后多次给李俊、王磊汇款。在此期间,王磊帮李俊卖出三个“熊猫烧香”病毒,共给李俊汇款1450元。通过病毒的传播,李俊获利14.5万余元,王磊获利8万元,张顺获利1.2万元。

  在李俊制作及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期间,雷磊曾对该病毒提出修改意见。但由于其技术原因,修改后的病毒虽然能够不修改感染文件图标,但会导致图标变花,隐藏进程问题也没有解决。后雷磊曾“亲自操刀”,改了几个小时也未能成功。今年2月2日,李俊将其网站关闭。

  2月初,李俊等4人被抓获。李俊在被捕后,还主动交出“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

  检方认为,4人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后果严重,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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