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共同创始人艾伦再诉苹果谷歌等侵犯专利
2018-06-11 来源:
12月30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微软共同创始人保罗·艾伦(paul allen)再一次对苹果、谷歌、Facebook和其它公司提出了广泛的侵犯专利的诉讼,具体指控这些公司非法使用了他的公司拥有的技术。
艾伦在1992年创办的Interval Licensing公司今年8月曾在西雅图法院提出了广泛的侵犯专利的诉讼。但是,法官玛莎·佩奇曼(Marsha Pechman)撤销了这个诉讼,理由是Interval没有具体指明侵犯专利的具体产品或设备。这次修改后的诉讼是Interval在星期二提出来的。
艾伦与比尔·盖茨在1975年共同创建了微软。他说,Interval在90年代是互联网领域的技术研发核心,积累了300多项技术专利并且向谷歌提供了研究支持。
在这次诉讼中,艾伦的公司称,许多成功的公司侵犯了改公司的四项技术专利,主要是与Web数据分类和展示有关的专利。
第一项专利与浏览器浏览的信息有关的数据生成有关。Interval称,谷歌使用这项技术把第三方的广告位与要显示的内容相匹配。同时,AOL网站使用这个技术推荐与新闻报道有关的项目。
Interval称,苹果的iTunes服务使用这个技术根据用户的搜索推荐音乐。eBay、Facebook、Netflix、雅虎和Office Depot的网站在引导用户访问相关内容方面也侵犯了这个专利。
第二和第三项专利与在计算机显示屏上以外设的、不显眼的方式转发信息有关,如以即时消息框或者叠加的方式转发信息。
Interval称,AOL的即时信使、苹果的Dashboard、谷歌的Talk和Gmail通知程序、谷歌的Android手机系统和雅虎Widgets等产品都侵犯了它的专利。
第四项专利是关于根据其它用户的活动提醒网络浏览者感兴趣的新项目的专利。Interval说,AOL在它的购物网站使用了这项专利技术。而苹果的iTunes使用这个技术推荐音乐。
Interval称,eBay、Facebook、谷歌、Netflix、Office Depot、Staples、雅虎和谷歌的YouTube等网站在向用户推荐内容的方法上都侵犯了这个专利。
Interval要求法院判决赔偿损失并且禁止使用有争议的专利的产品。
这个诉讼是在西雅图的华盛顿西部地区美国地区法院提出来的。案件编号是C10-1385 MJP。
原文链接:http://news.ccidnet.com/art/1032/20101230/2284357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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