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企业因使用盗版软件遭美国州政府罚款
2018-06-11 来源:
据国外媒体报道,一家泰国鱼类加工企业由于在向马萨诸塞州销售和运送产品过程中使用了盗版软件,近期被马萨诸塞州政府处以罚金。
这家来自泰国的企业名为那隆海鲜食品有限公司(Narong Seafood Company Ltd.),因违反马萨诸塞州普通法93A条而被处以罚金。该条款规定,在与遵守该法律的企业竞争时,企业不能通过使用盗版软件来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马萨诸塞州总检察长Martha Coakley周四透露,由于在使用软件管理海鲜销售和运输工作时没有支付软件使用许可费,该泰国公司被处以1万美元的罚金。另外,该公司已经同意未来在生产和制造销往马萨诸塞州的产品时,将使用正版软件。
商业联盟Massachusetts Competes和美国劳工联合会及产业工会联合会等机构均对马萨诸塞州总检察长打击IT盗版的行为表示支持。Stella Karavas是总部位于马萨诸塞州坎顿镇的Voltree Power的首席执行官和Massachusetts Competes的执行董事。他表示,打击IT盗版关系重大,总检察长此举保住了马萨诸塞的就业机会,并向外界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那就是“在马萨诸塞,人人都得遵守游戏规则。”
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如果全球软件盗版减少10%,马萨诸塞州的IT工作岗位就将增加1000个。
“创新本就不可或缺,再加上创新在制造业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如果马萨诸塞州乃至整个美国要想保持足够的竞争力,创新将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Karavas说,“但一旦没有了对信息技术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新的动力将逐渐衰竭。”
尽管此次遭到处罚的是泰国公司,但是由于该法案面向全球各市场,所以中国企业亦应该从中汲取教训,以防重蹈泰国企业的覆辙。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张广良建议,中国的制造企业可采取几点措施予以应对:(一)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使用合法软件等IT产品。(二)提高知识产权应用能力,做好软件等资产的管理。(三)提高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的能力,妥善处理纠纷。
张广良教授认为,对国内个别企业而言,使用非法IT产品节约了成本。但此种“省钱”的方式,从长远未必是划算的。如果国内的制造类企业能够洁身自好,确保所使用的IT产品均为合法正版产品,既可以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也可以利用此类新法案在美国这个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对经营不规范的竞争对手进行有效遏制,扩大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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