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杀”事件中用户难举证 诺顿用户索赔恐怕没戏

2018-06-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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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8日,杀毒软件诺顿大摆“乌龙”,误将电脑系统文件当成了病毒“杀死”,致使大量使用诺顿杀毒软件的国内用户电脑瘫痪,所造成的损失一时无法统计。
事后,诺顿杀毒软件所属公司赛门铁克对此“深表歉意”。但直到昨日,赛门铁克公司仍未透露是否赔偿。曾有传言称,如果用户想对误杀事件索赔,必须对电脑进行第三方技术鉴定,每台电脑的鉴定费是一万元。就此传言记者与赛门铁克公司公关人士取得联系,而得到的答复只有一句话:“抱歉,我不清楚。”相关法律人士则指出,由于国内相关法律的欠缺和举证的困难,国内诺顿用户索赔之路恐怕会很艰难。
用户喊冤却索赔无门
昨日是诺顿“误杀”事件发生的第4天,“中招”的诺顿用户基本都修好了自己的电脑,但心中的不快仍未散去,越来越多的用户在网上呼吁向赛门铁克公司索赔。其中一名网友说:“仅表示歉意,却回避谈我们的损失,这未免觉得我们太好欺负了。”要求赔偿的呼声不断,更有人“支招”联合索赔。
上海的诺顿用户邹小姐展开了索赔行动。索赔行动过后,疲惫的她对记者说:“我先打电话到赛门铁克上海的分公司,却连总机都没人接听;然后我又打电话到北京的中国总部,市场部和销售部都无人接听。而个人用户支持电话却一直占线,最后我拨打诺顿企业用户支持电话才拨通了。”但令邹小姐气愤的是,接线员首先表明了不接待个人用户的立场,然后建议她寻找解决方案可以登陆公司的官方网站。邹小姐愤怒地说:“我电脑早就修好了,我去看解决方案干什么?我只关心怎么赔偿!”
邹小姐最终没有得到有关赔偿的明确答复,她无奈地向记者表示:“我要求赛门铁克公司免费给我续用一年,我想这样的要求不过分吧?续用一年的费用才75元啊!他们给我造成了损失,总应该做点补偿。”
索赔遭遇法律空白
昨日,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淡宁称,虽然遭受损失的诺顿用户有权进行索赔,但具体实施行动却存在困难。汤淡宁介绍,诺顿“误杀”事件给用户造成损失可以认作是一种“侵权行为”,而我国关于侵权的法律尚不完善,尤其缺乏对侵权行为造成间接损失的明文规定。
汤淡宁认为,诺顿“误杀”事件适用《合同法》,可以认定这是赛门铁克公司的违约行为。但“即使认定赛门铁克公司违约,用户却很难举证自己的损失。没法举证损失多少,又如何去索赔呢?”
汤淡宁称,如果此事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赛门铁克公司可能面临巨额赔偿。2005年,杀毒软件厂商“趋势科技”曾因为误升级而向日本用户作出了赔偿,最后给个人用户最高的赔偿为80美元。汤淡宁认为,国家应该在电脑网络侵权方面做出特别规定,明细相关的法律条文,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电脑用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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