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站长状告Google 皆因被指"作弊"降低收入
2018-06-11 来源:
4月29日,社区网站Adsenser.org的站长段先生向记者证实,其已将Google公司告上法庭。段先生称,Google的"无效点击"认证方式,影响了像他这样的个人网站的广告发布收入。
目前,此案已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我代表的并不是一家个人网站,而是中国2万多家个人网站,他们都是Google'霸王条款'受害者。"段先生说。
据记者了解,在今年4月底于厦门举行的个人站长大会上,就有很多指责Google的Adsense业务存在许多'霸王条款'的声音,并纷纷对Google提出抗议。
目前看来,这股涌动的暗流正在爆发。
标准还是"黑匣子"?
Adsense是Google公司在全球的广告联盟产品,网站主可以在其网站上投放Adsense广告,然后从Google获得一部分广告收入的分成。Google与个人站长按照固定比例分成,一般来说,个人站长获得整体收入的80%-85%,而Google获得剩余的20%-15%。
Google2007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在其该季度的36.6亿美元营收中,有13.5亿美元的收入是由Adsense贡献的,占总收入的37%。以上述分成比例计算,在今年第一季度,Google那些遍布全球的个人网站合作者获得了67.5亿-79.5亿美元的广告分成收入。
Adsense业务在中国并没有在美国那样红火。据段先生透露,2006年,Google的Adsense业务在中国获得的收入约为1500万美元,数万家个人网站约获得广告分成收入8500万美元。
"这笔钱虽然数目不大,但对于那些个人网站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自SP被打击之后,广告收入已经成为这些个人网站最重要的来源。"段先生说。
段先生对记者表示,让众多个人站长们最难以接受的是Google对"无效点击"的认定。在一些个人站长看来,其针对Adsense业务的很多点击量会被Google认为是无效点击,其收入也就相应地过滤了。
段先生以自己的网站Adsenser.org为例称,今年2月,他根据自己的流量统计数据认为应该获得Google的广告分成收入约4000美元,但最后经Google认定的收入只有约2000美元,其他的均被Google认定为无效点击。
此外,一些个人网站还可能会接到Google的通知,称其因为涉嫌欺诈点击而被取消代理Adsense的资格。
对于个人网站起诉Google公司的事件,Google中国负责Adsense业务的周文彪对记者表示,一些个人网站存在为获取更高收益而进行欺诈点击的可能,而Google会将无效点击部分形成的广告分成收入,返还给广告主,以免广告主的利益因欺诈点击而受损。
事实上,按点击量付费是Google等公司发展起来的一种广告模式,这种能对广告效果进行直接衡量的模式一度受到广告主的欢迎。但在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部分个人网站动员亲友点击广告的情况。据了解,如果同一个ID多次点击同一个广告,或者类似情况,都会被Google监督软件发现,视为"无效点击"。
段先生坦承,Google的无效点击模式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其本人已在Google页面上做广告,也确实收到了Google因无效点击而返还的广告费用。但让个人站长们难以释怀的是,Google没有公开无效点击的认证标准,没有公布自己的技术后台,"个人说了算,像个黑匣子"。
个人站长们期望Google的无效点击认证能够更加公开,如由公正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流量统计及无效点击认证。
而在今年4月的厦门个人站长大会上,一位被取消Adsense代理资格的个人站长就公开表示,Google的认证有问题,并坚持自身并没有进行欺诈点击。
对此,周文彪表示,Google有一套体系认证,这套体系能保证绝对公正。
段先生表示,目前其对Google公司的诉讼存在管辖权归属问题,据其透露,由于该案例较新,上海市一中院将转交高院,由高院判定是否具有管辖权。而在5月29日晚上12点记者采访段先生时,其还在与众多个人站长沟通如何对Google公司进行诉讼。据透露,如果在国内的诉讼不成功,一些个人站长有意集体前往美国状告Google。
个人站长争夺
"也不见得非要到美国去起诉Google。"段先生表示,如果在此次诉讼的过程中,Google"能坐下来好好谈谈,改变自己的态度",那么也就可能放弃起诉的计划。
事实上,段先生的态度也代表了众多个人站长面对Google的复杂心情:一方面,对于Google"黑箱"式的无效点击认定不满意;另一方面又对Google Adsense的广告分成存在较大依赖。
周文彪则认为,Google与个人站长之间的合作是公正的,双方需要的是沟通。事实上,对于Google来说,来自与全球众多个人网站合作而获得的收入在其营收构成中亦占据重要地位。
根据CNNIC的调查数据统计,2006年,中国的个人网站达到24万家,到2009年将增加到42万家。段先生称,目前,愿意在自己的网站上放广告的个人网站约占总数的1/5,约5万家,而这5万家网站有近半数正在代理或代理过谷歌的Adsense业务。
目前的情况是,个人站长离不开Google,而Google亦离不开整个个人站长群体。但对于个人站长来说,在Google这家跨国互联网"巨无霸"面前,个体的力量太小了。
"一只蚂蚁的力量是弱小的,数万只蚂蚁的力量则很大。"目前,一些个人站长正在寻求通过结盟来提高话语权,"多一些与Google议价的余地"。
广告联盟是个人站长们选择的方式之一。而在此过程中,也有一些企业或机构期望通过组织个人站长联盟而获得商业机会。
目前国内各类广告联盟已超过数百家,其中既有Google、百度、阿里巴巴、奇虎等互联网企业自建的广告联盟,也包括好耶、美通等专业中介建立的广告联盟。
其中,刚刚与Google确定合作关系的265甚至希望以网站联盟的概念谋求上市。"个人网站需要一个利益代言人。"265的CEO蔡文胜认为,中国许多个人站长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是不知道如何在短期内将流量做大;其次是即使网站有流量了,不知道如何赚钱;再次是有些网站尽管可以赚钱了,却受着许多制约,如与广告联盟在点击量和点击价格上的制约,以及对欺诈点击的理解不一致。
据了解,265将免费为个人站长们提供流量统计平台,这个流量统计将作为权威数据与Google、百度等提供的数据进行比较。4月22日,265站长联盟在厦门成立。在这个联盟内,有数十万家网站。而在与Google确定的合作中,265将通过帮助Google推广Adsence业务而获得其部分收入分成。
目前,此案已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我代表的并不是一家个人网站,而是中国2万多家个人网站,他们都是Google'霸王条款'受害者。"段先生说。
据记者了解,在今年4月底于厦门举行的个人站长大会上,就有很多指责Google的Adsense业务存在许多'霸王条款'的声音,并纷纷对Google提出抗议。
目前看来,这股涌动的暗流正在爆发。
标准还是"黑匣子"?
Adsense是Google公司在全球的广告联盟产品,网站主可以在其网站上投放Adsense广告,然后从Google获得一部分广告收入的分成。Google与个人站长按照固定比例分成,一般来说,个人站长获得整体收入的80%-85%,而Google获得剩余的20%-15%。
Google2007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在其该季度的36.6亿美元营收中,有13.5亿美元的收入是由Adsense贡献的,占总收入的37%。以上述分成比例计算,在今年第一季度,Google那些遍布全球的个人网站合作者获得了67.5亿-79.5亿美元的广告分成收入。
Adsense业务在中国并没有在美国那样红火。据段先生透露,2006年,Google的Adsense业务在中国获得的收入约为1500万美元,数万家个人网站约获得广告分成收入8500万美元。
"这笔钱虽然数目不大,但对于那些个人网站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自SP被打击之后,广告收入已经成为这些个人网站最重要的来源。"段先生说。
段先生对记者表示,让众多个人站长们最难以接受的是Google对"无效点击"的认定。在一些个人站长看来,其针对Adsense业务的很多点击量会被Google认为是无效点击,其收入也就相应地过滤了。
段先生以自己的网站Adsenser.org为例称,今年2月,他根据自己的流量统计数据认为应该获得Google的广告分成收入约4000美元,但最后经Google认定的收入只有约2000美元,其他的均被Google认定为无效点击。
此外,一些个人网站还可能会接到Google的通知,称其因为涉嫌欺诈点击而被取消代理Adsense的资格。
对于个人网站起诉Google公司的事件,Google中国负责Adsense业务的周文彪对记者表示,一些个人网站存在为获取更高收益而进行欺诈点击的可能,而Google会将无效点击部分形成的广告分成收入,返还给广告主,以免广告主的利益因欺诈点击而受损。
事实上,按点击量付费是Google等公司发展起来的一种广告模式,这种能对广告效果进行直接衡量的模式一度受到广告主的欢迎。但在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部分个人网站动员亲友点击广告的情况。据了解,如果同一个ID多次点击同一个广告,或者类似情况,都会被Google监督软件发现,视为"无效点击"。
段先生坦承,Google的无效点击模式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其本人已在Google页面上做广告,也确实收到了Google因无效点击而返还的广告费用。但让个人站长们难以释怀的是,Google没有公开无效点击的认证标准,没有公布自己的技术后台,"个人说了算,像个黑匣子"。
个人站长们期望Google的无效点击认证能够更加公开,如由公正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流量统计及无效点击认证。
而在今年4月的厦门个人站长大会上,一位被取消Adsense代理资格的个人站长就公开表示,Google的认证有问题,并坚持自身并没有进行欺诈点击。
对此,周文彪表示,Google有一套体系认证,这套体系能保证绝对公正。
段先生表示,目前其对Google公司的诉讼存在管辖权归属问题,据其透露,由于该案例较新,上海市一中院将转交高院,由高院判定是否具有管辖权。而在5月29日晚上12点记者采访段先生时,其还在与众多个人站长沟通如何对Google公司进行诉讼。据透露,如果在国内的诉讼不成功,一些个人站长有意集体前往美国状告Google。
个人站长争夺
"也不见得非要到美国去起诉Google。"段先生表示,如果在此次诉讼的过程中,Google"能坐下来好好谈谈,改变自己的态度",那么也就可能放弃起诉的计划。
事实上,段先生的态度也代表了众多个人站长面对Google的复杂心情:一方面,对于Google"黑箱"式的无效点击认定不满意;另一方面又对Google Adsense的广告分成存在较大依赖。
周文彪则认为,Google与个人站长之间的合作是公正的,双方需要的是沟通。事实上,对于Google来说,来自与全球众多个人网站合作而获得的收入在其营收构成中亦占据重要地位。
根据CNNIC的调查数据统计,2006年,中国的个人网站达到24万家,到2009年将增加到42万家。段先生称,目前,愿意在自己的网站上放广告的个人网站约占总数的1/5,约5万家,而这5万家网站有近半数正在代理或代理过谷歌的Adsense业务。
目前的情况是,个人站长离不开Google,而Google亦离不开整个个人站长群体。但对于个人站长来说,在Google这家跨国互联网"巨无霸"面前,个体的力量太小了。
"一只蚂蚁的力量是弱小的,数万只蚂蚁的力量则很大。"目前,一些个人站长正在寻求通过结盟来提高话语权,"多一些与Google议价的余地"。
广告联盟是个人站长们选择的方式之一。而在此过程中,也有一些企业或机构期望通过组织个人站长联盟而获得商业机会。
目前国内各类广告联盟已超过数百家,其中既有Google、百度、阿里巴巴、奇虎等互联网企业自建的广告联盟,也包括好耶、美通等专业中介建立的广告联盟。
其中,刚刚与Google确定合作关系的265甚至希望以网站联盟的概念谋求上市。"个人网站需要一个利益代言人。"265的CEO蔡文胜认为,中国许多个人站长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是不知道如何在短期内将流量做大;其次是即使网站有流量了,不知道如何赚钱;再次是有些网站尽管可以赚钱了,却受着许多制约,如与广告联盟在点击量和点击价格上的制约,以及对欺诈点击的理解不一致。
据了解,265将免费为个人站长们提供流量统计平台,这个流量统计将作为权威数据与Google、百度等提供的数据进行比较。4月22日,265站长联盟在厦门成立。在这个联盟内,有数十万家网站。而在与Google确定的合作中,265将通过帮助Google推广Adsence业务而获得其部分收入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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