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等四名“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被正式起诉
2018-06-11 来源:
2007年8月22日消息,从2006年11月到今年3月,通过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监测及反病毒应急小组成员上报,发现北京、上海、天津、山西、河北、辽宁、广东等多个城市的计算机用户遭受感染。
专家认定,“熊猫烧香”病毒能导致受感染的用户计算机运行速度下降,出现蓝屏、频繁重启,以及系统硬盘等数据文件被破坏等现象,致使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并且由于备份文件被破坏,不能及时恢复,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
去年年底,“熊猫烧香”病毒肆虐互联网,在两个多月时间里,数百万电脑用户被病毒破坏,病毒制作者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在网络上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10余万元。8月21日,“熊猫病毒”病毒制造者李俊、王磊、张顺、雷磊4人,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移送仙桃市法院起诉。
2006年11月底完成病毒测试
据查明,2003年初,李俊向雷磊学习计算机编程技术,后来与雷磊共同制作QQ尾巴计算机病毒,并进行传播。
2006年11月,李俊开始制作“熊猫烧香”。去年11月底,李俊完成“熊猫烧香”病毒源代码及测试成功,并通过送给网友等方式传播。此病毒的特点是能终止大量的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并且自动链接指定网站,下载程序等。
李俊将“熊猫烧香”病毒源代码通过网上传播给雷磊。雷磊看后,提出该病毒不要修改别人的图标(被感染文件的图标)。同时,隐藏病毒进程。不过,他并没有告诉李俊具体的修改方法。
2006年12月利用病毒上网牟利
2006年12月初,李俊通过QQ与王磊联系上后,由王磊出资1600元,租用南昌锋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器,架设到李俊的网站(www.krvkr.com)上。这样,中了“熊猫烧香”病毒的计算机,可以自动访问李俊的网站。随着病毒的传播,该网站的流量会不断增长,同时,李俊按雷磊的建议,修改了“熊猫烧香”病毒。
李俊修改后的病毒在网站上传播。2006年12月中旬,王磊介绍张顺购买李俊网站上的流量。李俊将张顺提供的盗号木马的自动下载链接到李俊的网站上。从而中了“熊猫烧香”病毒的计算机自动访问该网站时,就会感染盗号木马程序,木马会自动监测计算机里的网络游戏的账号和密码,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出来。张顺将木马盗取的含账号和密码的大量网络游戏电子信封,以每个0.9元到2.5元的价格在网上出售,并多次给李俊和王磊汇款。
在此期间,王磊在网上通过QQ传播病毒。当李俊卖出了3个“熊猫烧香”病毒后,三次共同汇给李俊1450元。
据介绍,通过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李俊共获利14.549万元;王磊获利8万元;张顺获利1.2万元。
2007年2月病毒网站关闭
2007年1月初,随着“熊猫烧香”病毒的传播,雷磊得知李俊的网站流量很大,于是请李俊为其父亲的砖瓦厂写了个广告小插件,挂在李俊的网站上,以增加该广告的点击量。同月底,李俊将“熊猫烧香”病毒及该病毒的专杀工具,以及修改后的“熊猫烧香”病毒的各自源代码,传到雷磊的笔记本电脑里面,请雷磊提建议。
雷磊看后表示,感染文件变花的问题,他有技术解决,并当面对修改后的“熊猫烧香”源代码进行修改。但改了几个小时,也未能成功。
2007年2月2日,李俊将其网站关闭。
据悉,被告人李俊、张顺、王磊等三人归案后,退还了全部赃款。李俊主动交出了“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
2007年2月12日,这例由公安部统一部署督办的大案告破,包括李俊在内的8名嫌犯被全部抓获并刑事拘留。
李俊其人
李俊,男,1982年生,湖北武汉新洲阳逻街人,中专毕业后参加过网络技术职业培训班,曾在武昌某电脑城打工。2006年10月16日,他编写的网络程序“熊猫烧香”,一经面世就迅速出现数百个变种,不断入侵个人电脑、感染门户网站,对互联网用户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被列为2006年度十大病毒之首,李俊本人也被称为“毒王”。
专家认定,“熊猫烧香”病毒能导致受感染的用户计算机运行速度下降,出现蓝屏、频繁重启,以及系统硬盘等数据文件被破坏等现象,致使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并且由于备份文件被破坏,不能及时恢复,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
去年年底,“熊猫烧香”病毒肆虐互联网,在两个多月时间里,数百万电脑用户被病毒破坏,病毒制作者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在网络上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10余万元。8月21日,“熊猫病毒”病毒制造者李俊、王磊、张顺、雷磊4人,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移送仙桃市法院起诉。
2006年11月底完成病毒测试
据查明,2003年初,李俊向雷磊学习计算机编程技术,后来与雷磊共同制作QQ尾巴计算机病毒,并进行传播。
2006年11月,李俊开始制作“熊猫烧香”。去年11月底,李俊完成“熊猫烧香”病毒源代码及测试成功,并通过送给网友等方式传播。此病毒的特点是能终止大量的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并且自动链接指定网站,下载程序等。
李俊将“熊猫烧香”病毒源代码通过网上传播给雷磊。雷磊看后,提出该病毒不要修改别人的图标(被感染文件的图标)。同时,隐藏病毒进程。不过,他并没有告诉李俊具体的修改方法。
2006年12月利用病毒上网牟利
2006年12月初,李俊通过QQ与王磊联系上后,由王磊出资1600元,租用南昌锋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器,架设到李俊的网站(www.krvkr.com)上。这样,中了“熊猫烧香”病毒的计算机,可以自动访问李俊的网站。随着病毒的传播,该网站的流量会不断增长,同时,李俊按雷磊的建议,修改了“熊猫烧香”病毒。
李俊修改后的病毒在网站上传播。2006年12月中旬,王磊介绍张顺购买李俊网站上的流量。李俊将张顺提供的盗号木马的自动下载链接到李俊的网站上。从而中了“熊猫烧香”病毒的计算机自动访问该网站时,就会感染盗号木马程序,木马会自动监测计算机里的网络游戏的账号和密码,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出来。张顺将木马盗取的含账号和密码的大量网络游戏电子信封,以每个0.9元到2.5元的价格在网上出售,并多次给李俊和王磊汇款。
在此期间,王磊在网上通过QQ传播病毒。当李俊卖出了3个“熊猫烧香”病毒后,三次共同汇给李俊1450元。
据介绍,通过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李俊共获利14.549万元;王磊获利8万元;张顺获利1.2万元。
2007年2月病毒网站关闭
2007年1月初,随着“熊猫烧香”病毒的传播,雷磊得知李俊的网站流量很大,于是请李俊为其父亲的砖瓦厂写了个广告小插件,挂在李俊的网站上,以增加该广告的点击量。同月底,李俊将“熊猫烧香”病毒及该病毒的专杀工具,以及修改后的“熊猫烧香”病毒的各自源代码,传到雷磊的笔记本电脑里面,请雷磊提建议。
雷磊看后表示,感染文件变花的问题,他有技术解决,并当面对修改后的“熊猫烧香”源代码进行修改。但改了几个小时,也未能成功。
2007年2月2日,李俊将其网站关闭。
据悉,被告人李俊、张顺、王磊等三人归案后,退还了全部赃款。李俊主动交出了“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
2007年2月12日,这例由公安部统一部署督办的大案告破,包括李俊在内的8名嫌犯被全部抓获并刑事拘留。
李俊其人
李俊,男,1982年生,湖北武汉新洲阳逻街人,中专毕业后参加过网络技术职业培训班,曾在武昌某电脑城打工。2006年10月16日,他编写的网络程序“熊猫烧香”,一经面世就迅速出现数百个变种,不断入侵个人电脑、感染门户网站,对互联网用户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被列为2006年度十大病毒之首,李俊本人也被称为“毒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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