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路径预测
2012-11-30 来源:
内容摘要:数据的有效性。用户在平台上的行为会产生各式各样的数据,并非所有的数据都会产生价值。互联网金融企业最终目的是为用户提供各式金融产品,与商业活动越密切的数据越能够反应用户的信用特征。
内容选自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3-2018年中国金融行业专项研究及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理想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下,社会的各种参与主体极其扁平,每个人都可以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和信用的随意流转,同时具备资金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双重角色。事实上,目前涌现出来的各种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核心都是冲击着原先的金融中介的模式,意图撇开金融中介,实现资金融通双方的直接对接。
这种理想状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不太可能实现,原因在于国内个人征信体系距离成熟还有相当的距离,互联网技术也还远没有达到能够充分记录所有用户行为数据并建立普适的信用模型的阶段。这也意味着短期内,互联网企业无法颠覆传统金融机构,更多表现为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对现有金融业务形态进行补充。
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可能是按照以下三个层次递进:
1、双方基于自身的比较优势在各自的优势领域开展业务,产品类型和重点客户重合度较低,互联网企业在这一阶段的成本优势发挥明显,具体表现为基于成本优势的虚拟渠道扩张;
2、双方的业务开始融合,部分核心业务产生交叉:互联网企业开始利用数据资产进行风险定价,传统金融行业逐渐掌握批处理技术,开始通过产品创新由被动防御转向主动防御,对中小型客户的争夺是重点;
3、从形式到实质的融合,商业模式的优化、创新,新的商业模式开始出现:双方都已经掌握了对方较为核心的技术,平台搭建完毕,开始利用平台的数据资产对现有的商业模式进行改造,平台的用户数量、用户粘度和数据的有效性是获得成功的关键。
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产品主要是传统金融服务的盲区,真正贡献了80%利润的大客户依然被传统金融企业牢牢掌握在手中,二者的产品和重点客户交集并不大。短期之内,互联网金融在从无到有的过程中势头更猛,爆发力更强,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将会以补充与合作的态势存在。
互联网金融立足中小客户,规模有限。从贷款总量上看,所有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包括阿里小贷、P2P网贷等所有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在2012全年加起来的信贷总额不到1000亿,这个规模与十万亿级的传统银行信贷市场规模相比不到千分之一。
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暂时没有触动传统金融行业的根本。根据建设银行的年报,近3年的贷款占比中,企业客户贷款规模占比在65%-70%之间,个人贷款规模占比在30%以下,企业大客户依然是利差创收大户,是银行生存的根本。以企业贷款业务为例,大额放贷必须对企业的信用资质、抵押物情况做全面深入的考察,在征信体系不完善的背景下,这类需要对个体做分析的工作不能发挥互联网的快速延展性优势,而传统线下银行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和完整的操作体系,互联网企业很难与其竞争。
联网贷款规模增速快,但占比小
第一阶段——虚拟渠道扩张
这一阶段的重点是虚拟渠道。互联网企业利用金融产品提升客户服务种类,提到客户流量的变现能力;金融企业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产品在线上销售,降低成本的同时获取更多的用户资源。
双方处于不对等竞争地位,互联网企业的先发优势明显:
互联网企业用户数量、成本控制都占据了领先位置。银行服务相对较弱的小微客户服务是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最好的突破口,并且这一类金融产品的同质化程度较高,产品供给充足,客户的价格的敏感性较强,虚拟渠道的成本优势明显。
传统金融企业对互联网技术的认知是一片空白,学习和掌握都需要时间,仅有的虚拟渠道是网上银行、信用卡商城等,用户数量较少,体验较差。建设和优化平台,培养用户的习惯并形成一定的粘性都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需要传统金融企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以余额宝为例,6月13日上线至6月底时,余额宝用户突破250万,规模达66亿元,截至9月底,余额宝的规模已达到556.53亿元,11月15日,余额宝规模突破1000亿,是全球最大的货币性基金。余额宝的崛起在于其抓住了淘宝的海量用户和支付宝规模庞大的冗余资金的理财需求,提高了用户购买货币基金的便利性,降低了货币基金在不同账户之间划转带来的损失。
第二阶段——数据推动融合
互联网企业对现有用户的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在此基础上设计产品,满足用户需求;传统金融企业也意识到中小客户的数据价值,掌握批处理技术。这一阶段,双方的重点是数据的获取和开发。
互联网企业基本已经完成了用户的积累,具备了一定的金融产品开发能力,产品设计能力提高,能够提供多样化的产品,能够服务的用户规模开始由微型向中小型突破,与传统金融机构的核心客户群体开始产生交集。
传统金融企业在经历了互联网企业第一波冲击后,对互联网行业的理解和认知有明显的提高,积累了一定的互联网技术。通过批处理技术降低用户服务成本,客户服务群体下移,中小型客户的数据价值得到重视。
第三阶段——平台胜者为王
经过前两个阶段的发展,无论是互联网企业还是金融企业都已经建立了具备一定规模的用户平台,对金融技术的掌握能力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已经成熟,完成了从形式到实质的融合。
这一阶段争夺的双方不仅限于互联网企业和金融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也开始出现竞争。双方争夺的焦点已经超越了用户和数据规模,上升到平台用户的粘性和数据的有效性,平台的质量是获胜中的关键。我们认为可以从三个角度判断平台用户和数据优劣:
用户粘度,即用户对平台的依赖程度。平台体验的好坏是决定用户粘度的关键,界面的友好程度、操作便捷性、产品品类的丰富程度、纵向深度都能够影响平台的体验。
用户活跃程度。对于平台型企业来讲,数据就是资产,用户活跃程度越高,对平台的使用频率越高,也就越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数据。
数据的有效性。用户在平台上的行为会产生各式各样的数据,并非所有的数据都会产生价值。互联网金融企业最终目的是为用户提供各式金融产品,与商业活动越密切的数据越能够反应用户的信用特征。
数据是否足够底层。底层意味着平台能够与用户直接接触,这样可以带来非常巨大的好处:直接面对客户,对用户的行为影响力最大;用户数据真实,可信度较高;对用户行为的监测最及时,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动态跟踪,风险控制能力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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