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者,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此办法对个人网站和个人网页做了区分,免费空间上的不算个人网站,而有独立域名的,或者独立IP的,则是个人网站,个人网页不许备案,因为经营性的网站已经备案,他们又责任和义务监督管理,而对于个人网站来说,则是此次备案的重点对象。
到底什么是非经营性网站,什么是非经营性网站
什么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指单位网站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经营活动获得收入。应由该网站的经营主体申办经营许可证。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主要是指政府上网工程的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新闻机构的电子版报刊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公益性网站、本单位对产品和业务作自我宣传的网站等,由其主办单位办理备案手续。
北京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根据有关文件,个人网站是指那些与个人兴趣爱好有关的网站,介绍自己的特长、作品等等,除此之外的网站,都按经营性网站对待。那么多少网站是非经营性的?目前80%以上的个人网站将被归为经营性网站!如此下去一年之后,中国互联网的个人网站将寥寥无几!
个人网页为什么不许备案?据说信息产业部说个人网页已经有提供空间的服务商管理了,所以不需要再备案。可是我们租用虚拟主机的个人网站难道就没有提供空间的服务商管理?个人网页就不能发布违法的东西了?或者说我们个人网站就可以发布违法的东西?一发早被虚拟主机服务商清理了,他们也怕!恐怕是因为个人网站比个人网页更有钱,更容易捞吧!
个人网站一般都规模不大,是"站长"在业余时间建立起来的和"网上家园",他们利用这一小块空间给广大网民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个人网站一般主题比较明确,因此网民查找资料时比较清晰,一些目前网络上著名的网站的前身也是个人网站,比如说被百度收购的hao123,还有著名的下载软件的华军软件园,看flash的9flash,提供手机资讯的手机之家,它们的出现为网民提供了详细的资讯,带来了很多方便!个人网站投入了站长的心血与财力,有些站长不求回报,只凭着一股对网络的热爱,为他人提供信息服务,真正做个人网站的站长,不求靠网络能赚多少钱,即使他主页上有广告,也是为了挣个服务器租用费,域名费,为了网站更好的发展,当然也有部分站长是靠网站维持生活的。
有站长道:中国个人网站的寒冬来临了!这个办法所界定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也就是说,这次的目标很明确,就是你们个人网站,提供这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使用独立域名和空间架设网站的人),必须备案后才能服务。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就是你们个人网站想干什么都得经过我的同意,老百姓不能乱讲话,讲什么话得要我同意,我不允许你讲的,你要是讲了,我就得罚你,罚什么?钱!
按照办法的条款,"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我的个人网站遵守法律的精神在收到消息的第一时间,也去登记备案了,但是登记完资料的第二天去看,资料被清空了,我以为是备案系统的问题,于是重新输了资料,每多久再次登陆,资料再次被清空!于是我写了咨询,询问我的站哪里不符合备案的要求吗?没过一会儿再登陆,连咨询也被删除了!
哪里出错不能备案你可以留个言啊,你为什么不说我哪里错了只是清空资料?不说明情况又不给备案,是故意不给备案又不告诉你错误想到最后罚我几万呢,还是怎么样?
后来我想想,那些备案的人可能不懂什么叫网站吧,我站上的新闻是搜狐的,按照规定个人网站上放新闻要和大网站联系,自己不能乱发的哦,我是搜狐新闻联盟的,应该没犯错吧?还是我的站上放了彩信下载服务?我站上的彩信是彩秀网站联盟的,彩秀是个有经营性ICP的网站,我放个彩信广告每天赚八毛钱,如果这都就算经营性网站,那90%以上的个人网站每年都得向你信息产业部交上几万块钱!还有我的站上有个留言本,需要经过我的审核才可以发表出来,这样都不行?那电子邮件也该禁止了,电子邮件同样会传播不良信息哦,人的嘴巴也该封了,人的嘴也会讲不好的话的哦!
所以我想来想去,不通过我的站的审核还是因为那些审核备案的人不懂什么叫网站,他们可能没搞过网站,让那些人不懂的人来审核也真是为难了他们啊!
我的站是我自己凭着兴趣做的,自己花了几百块钱买了空间域名,本着为网友服务的精神,信息是完全免费的,只在页面上放了搜狐的新闻与彩信广告联盟的广告,每个月收入十几块钱,也是希望把收入继续投资在网站建设上!
当然,每个站长不可能都是慈善家,我们也会在主页上放上一些网站联盟的广告,希望可以把网站维护费挣回来,但这不代表就是我们就是经营性网站,就要每年向信息产业部献上几十万块钱,每个月只赚那么几十块,却要交给信息产业部几十万块钱,慈善家也没这么伟大,还不如把钱给希望小学贫困山区!
ICP备案的为什么不给说明就清空资料,站长朋友们表示,他们就是要不让你知道哪里出了错,因为法律刚出台,没多少站长知道这个消息,然后他们就抓你把柄罚你几万块钱!不过我只是个学生,没有钱奉献出来哦!
所以说,你备案是错,不备案也是错!备了案就方便抓你把柄,不备案就说你是违法网站!问题是守法的网站自己去备案了还不让备,删除你备案资料!到时候罚你交钱!
个人网站上有穿着内衣的图片也算黄色图片,据说有个个人网站上有副穿内衣的图片,就被警告了一次,后来关闭了网站!有些人咋那么保守了?回到远古时代了?按照这种理论,那么是不是大街上有女生穿着短裙也可以抓过去说她在卖淫了?
执法者是盲目的,就网络扫黄一样,大型门户网站上有露点图片都是没关系的,人家那叫艺术!但是你小网站有一张小图片露了点,或者多露了一点,整个服务器关闭,同个服务器上的所有站点全部被关闭!清理网站你只要清理非法网站就可以了,凭什么同个服务器的也受牵连,难道一家人犯了法邻居也要全抓进去?株连九族的法律是封建社会的法制!
再次想到了几年前我这边有个地方论坛上有个用户骂了一个省级官员,整个BBS被封了大半年!现在好象小网站都不能办论坛了,还有留言板不知道可不可以办,应该也不可以,因为我们不能发表自己的观点哦,小孩子说错话了怎么办?现在只有有钱的大网站,向上面交了大把的钱,办了什么证,才可以开论坛。而且办了论坛还要屏蔽掉"中华人民共和国","党"等字眼,身为中国人却不能谈论自己亲爱的祖国,你说可笑不可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穷人都不可以讲话,只有那些大款向那些大官交了钱才可以说说话。多民主!言论多自由呀!记得中学时学过一个法,叫做公民有集会,发言等等什么权利的,还背了中国是民主国家,人民当家做主!政治课上背了很久的,考试也考过,不过现在已经记不起来了,没有享受过,当然也就慢慢忘了。
有站长打电话到省通信管理局问了一些问题。
站长:备案需要手机短信验证,那没有手机怎么办?
通信管理局:说要移动的。
站长:说还有些人没有手机阿,备案不了是不是可以不用备案了。回答说可以委托服务商。
站长:几乎没多少人知道这个办法的出台,到你们截至的时间肯定有很多人没有备案,怎么解决?
通信管理局:我们已经召集省内虚拟主机服务商开过会了,他们会做好通知和备案工作的。
站长:那空间在国外的网站要备案么?
通信管理局:海外的事情我们不管,只管省内的事。
看来,又要有大量的站长把把人民币仍给外国人咯!
到底执法者要的是钱,还是正真地维持法律秩序,还是要借法律来捞人民一把,是大公无私还是为一己之利,这谁要说不清楚,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明白。
有人预测,经过扫黄,又来个ICP备案,中国的互联网事业将倒退十年!原本扫黄和ICP备案都是好事,对我们互联网发展有好处的,但执法者的私心却让我们的互联网事业倒退了!而且门户网站的垄断性将会更加严重!几十年前的一场革命让我们的经济倒退了几十年,如今再次的革命发生在互联网上,不得不说这是我们的悲哀!
法律到最后居然不能保护人民,而让人民成了受害者,有个叫李健的个人网站被关闭了,正在和信息产业部打官司,这种行为值得表扬,有些人被关闭了网站后就忍气吞声,助长了一些人的嚣张气焰,根据信息产业部说李健的站没有非经营性ICP备案,是属于非法网站,那我想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公布以来有多少站长知道了这个消息,那也是你发布消息不够完善!那么按这一说法又有多少网站属于非法网站了?他们都经营黄色了?他们都害人了?没有!或者有多少守法的人守法的网站来备案你也不通知一声就把他们备案资料清空,让他们备不了案,让他们成为你们口中的"非法网站"!?
扫黄是好的,备案也是好的,它可以让我们的网络更健康!只不过到了某些执法者手里,就变质了!中国站长第一门户
多花点时间争取国家统一,繁荣吧!少点贪官,少点犯罪,给人民多点权益!不是更好吗?就别来搞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了,好不?
说了这么多,不知道这么善意的言论会不会遭到诬陷。可能又有人要封我的嘴,找我的麻烦了,怕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