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广告联盟"(即http://ad.hexun.com)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使用权等由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讯")拥有。和讯通过"和讯广告联盟"平台为网站主提供各项服务,和讯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使用流程严格执行。网站主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以及相关使用流程,在完成注册程序、并经和讯确认后,才能成为"和讯广告联盟"的网站主加盟成员。
一.申请资格
本服务条款中所指的加盟成员是指下述符合要求的网站所有人:
(1)个人网站:网站的所有人应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
(2)商业网站:商业网站是指除个人网站之外的,从事商务行为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机构等所拥有的网站。商业网站的所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实体、组织机构。
(3)对网站的要求:加盟成员应保证其向和讯提交的网站已经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所有许可和批准,有权进行网站的运行和经营。网站的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网站所进行的市场开拓、广告宣传及相关经营活动合法。网站不得包含下列内容:(以下简称"违法内容")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j.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k.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无论个人网站还是商业网站,网站的所有人对自己的主页应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等相应权利,并确保其网站的网页能够在800X600的解析度下正常显示。
(4)网站的所有人必须拥有一个固定的常住地址或办公地址,并具有经常上网收发电子邮件的能力。
(5)对于被和讯暂时停止或者永久终止帐户的成员,和讯将不再提供"和讯广告联盟"下的系列服务。
二.网站主注册、广告投放程序
(1) 在按照"和讯广告联盟"网页提示申请并注册后,和讯将在两星期内审查资格,并发出确认或者拒绝加入"和讯广告联盟"的邮件 。
(2) 通过确认后并以自己的帐号和密码登录会员区,所有的会员操作包括各种说明都能够在会员区中获取。
(3) 将广告代码放置在您的网站页面中,通过网站上的广告代码引导的有效行为单位都将被记录下来作为和讯与网站主进行结算的依据。
三.网站主的权利
(1)网站主在注册登记、得到和讯的确认后,正式成为"和讯广告联盟"的网站主。享有"和讯广告联盟"提供的服务。
(2)广告费用结算:和讯和网站主将按照"有效行为单位数量"进行结算:
网站主每产生一个有效行为单位将按该项目的有效行为单价进行结算。
(3)付费方式:
a.按照在网站主网站上广告的实际播放数量及获得实际有效行为单位数量,和讯将生成广告播放情况报表,供网站主在登录界面中查看。
b.按照上述报表反映的实际数据与单位价格,来确定网站的广告发布收入。通常和讯在下个月的1日至15日进行费用的统计和核对。如果没有出现会员违规情况,将在审核工作结束后,按照实际结果向会员支付费用。
c.支付费用的最低数额为人民币壹佰(100)元整,如果当月结算的总额小于人民币壹佰(100)元,费用将会被累计到下个月一并结算。
四.网站主的义务
(1)网站主必须保证其网站的所有网页不包含任何本条款第一条第(3)款定义的违法内容、并且保证不连接到含有违法内容的网页:
(2)如果网站主提供给和讯的资料、信息等发生变化,包括网页地址、Email、联系电话等,应立刻通过会员区中的个人资料修改及时更改。
(3)和讯有权随时单方面决定更改本服务条款。如服务条款有任何变更,和讯将在"和讯广告联盟"上刊载公告,通知网站主。经修订的须知一经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
(4)本服务条款变更后,如网站主继续使用和讯提供的服务,则表示网站主接受经修订的服务条款。如网站主不同意服务条款的相关变更,应书面通知和讯。自和讯接到网站主的书面通知起,视为该网站主自动退出本"和讯广告联盟"。
(5)网站主不可擅自修改来自和讯,或来自向和讯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来自与和讯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的广告源代码;未经和讯同意,也不得将此源代码提供给其它任何第三方使用、参考等。否则,由此产生任何第三方向和讯的追偿、索赔,和讯有权向网站主追偿。
(6)网站主对所有来自和讯,或来自向和讯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来自与和讯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的广告内容、文本、图像等,未经和讯或有关第三方同意,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补充、变更。
(7)网站主有义务根据和讯,或向和讯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与和讯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对广告的内容、文本、图像等的修改、补充、删减、更新等,在其网站上对相应的广告做出变更,以保证广告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
五.违约责任
(1)和讯严禁通过设备、程序以及其他不合法的手段提高个人收入。一经发现,和讯有权立即取消其网站主资格,撤回正在投放的广告,并追回已经支付的全部广告发布费,和讯保留进一步追索责任的权利;同时,该会员必须承担因此给和讯带来的所有损失。
(2)网站主承诺其向"和讯广告联盟"提交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注册信息、网页地址,联系方式等的真实性。和讯不承担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的审查责任。但是,一旦和讯发现网站主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欺骗手段,有权暂停或终止网站主的帐户,并保留追究网站主责任的权利。
(3)网站主承诺,其在"和讯广告联盟"中的任何行为均不会使和讯、"和讯广告联盟"的其它网站主、和讯的任何其它用户、向和讯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与和讯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承担任任何法律责任和处罚。否则,联盟应作出相应的赔偿。
(4)在不限制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和讯倘若发现会员从事涉及"和讯广告联盟"网站的诈骗等非法活动、或其它有可能损害和讯、"和讯广告联盟"的网站主、和讯的任何其它用户、向和讯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与和讯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的利益时,和讯可暂停或终止网站主的帐户,并有权停止支付相关费用。
(5)网站主同意,因网站主违反本服务条款或在本服务条款中提及的应遵守的其他文件,或因网站主违反了法律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第三方对和讯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费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网站主必须全额赔偿给和讯。
六.不可抗力
对于因和讯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新和讯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和讯不对网站主承担任何责任。
七.仲裁
因本服务条款或"和讯广告联盟"所引起网站主与和讯之间的任何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任何该等争议应单独地仲裁,不得与任何其他方的争议在任何仲裁中合并处理。仲裁应在中国北京市进行,而仲裁裁决可提交对其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在仲裁进行期间,可向中国北京市地区内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为保护加盟成员或和讯的权利或财产所需的任何临时或初步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措施。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