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申请仲裁希望能够夺回两个域名:yahu.com.cn,yahu.cn,但现在看来未能如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作出了“驳回”的仲裁结果。
雅虎公司认为,公司2002年获准注册了“YAHU亚虎”商标。被投诉的域名与这个商标中的“YAHU”部分只有大小写的区别,足以导致混淆。
被投诉方成都亚虎网络有限公司则认为,yahu.com.cn域名先于“YAHU亚虎”商标注册。况且公司的“亚虎”字号是经工商局核准的,yahu.com.cn域名是“亚虎”的拼音,符合中国域名的使用规则。且亚虎在网站上均有“中国亚虎”字样的显著提示。
仲裁专家组认为,被投诉方企业名称为“成都亚虎网络有限公司”,使用企业名称中商号的拼音当域名是通用做法,无可厚非。至于被投诉人是否“恶意注册”的问题,雅虎没有提供相关证据,因此驳回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