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底,信产部与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申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这一《规定》从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
互联网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视频分享网站的营收规模9000万元,同比增长1.25倍。优酷网平均每日播放的视频数量超过1亿。
2007年底alexa排名显示,酷6网、优酷网,56网和土豆网的全球流量排名分别为143、146、155和165位。
而百度与北京大学共同创立的中国人知识搜索行为研究中心发布的《2007视频搜索行业研究报告》中,土豆、我乐、优酷的流量份额分别占到了总体流量的22.18%、19.98%、13.92%,累计占到了所有视频网站流量的50%以上。
对于绝大多数没有丝毫国资背景的视频网站、包括一系列提供视频服务的商业网站来说,1月31日是一个警戒日。今天以后,绝大多数视频网站将处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
而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广电总局所承诺的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关于该《规定》的解释,仍迟迟没有出现。
“其实《规定》的出台,是重申了两年前国务院关于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要求,所以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国家将重新收紧互联网政策,但如何能有效执行国家政策与政府监管,同时推动视频产业健康快速地向前发展,在两者之中取得平衡,确实是一件需要高度智慧的事情。”―――采访中,业内人士如是说。
重申国务院“非公”要求
此前,关于《规定》中资本层面的要求,曾引起法律界人士争议,甚至有说法称,该管理规定无法从《行政许可法》中找到依据。
而针对外界的种种猜测,广电总局方面表示,为统一答复外界普遍关注的一些与该规定有关的问题,将在近期进行统一整理,并在官方网站上一并予以答复。但从12月29日公布《规定》开始,到记者截稿时,“官方说法”仍未出台。
不过采访中,记者听闻不止一位业内人士称,“视频国有”的规定,是广电总局在“最后一刻”加入《规定》的,为的是符合国务院在2005年8月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所以代表的也并不仅仅是信产、广电总局的意思,更代表了国务院的政策要求。
这一说法或可解释为何广电总局到目前为止仍采取慎重考虑态度,因为详细解释关系到两亿网民与几十亿风投。
广电解释或4月成型
而在三年前公布的《决定》中,记者的确看到,“非公有资本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及新闻网站等业务”的字样。
“《决定》才是主导性的文件,所以说,《规定》的公布并非国家要收紧互联网控制力度的信号,而是国家希望对新兴视频网站的无序状态进行有效管制,这也是很多视频网站欢迎的。”有业内人士如是表示。
而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各视频网站除了表示话题敏感,不愿意多谈之外,也均表示,网站业务正在正常运转之中。
“应该很快就有消息出来,但现在实在不能多说,2月1日再来看我们的网站吧。”有网站CEO如是说,而另一说法则是,经过一段时间慎重考察之后,广电解释4月才会成型公布。
视频网站期盼政策弹性
“虽然法规出台了,也要看随后政府的解释与执行,比如SP行业,严格说都应该是内资控股,但实际情况又有多少是严格意义上的内资控股呢?”
也有风投界人士承认,正是出于这种心理,虽然很多风投事前已得知了《决定》,但考虑到未来随着新兴视频行业的发展壮大,政府可能对文化产业中的新媒体部分重新进行“特殊规定”,甚至网开一面,所以还是选择了投资。“这种政策的不确定性、对形势的判断,其实也算是‘风险’的一部分。”
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今,砸向中国视频网站领域的风投已共有2亿美元,如果算上P2P等与视频有关的网站,风投的投入更当以几十亿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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