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9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规定》(下称《规定》)。《规定》要求:申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新规于今日起生效。这一消息,至少影响到160家UGC(UserGenerateContent,用户创造内容)网站。
“新规”强调国资控股
“新规”强调互联网视听服务许可证的获得资格为: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这是自两年前在中国掀起的YouTube视频热以来,这个行业出现的最具影响力的变化。
业内人士分析,加强管制之后,一般只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行业抑制了“创新”的动力,需要规范和整顿之后的发展,从小的特别是不成熟的视频网站看,似乎正面临着一场绝境;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视频产业链将得到规范而剔除了此前不成熟的地方,视频新规预示了一个视频互联网时代的真正到来。
根据CNNIC发布的最新《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07年12月,网民数已达到2.1亿人;从接入方式上看,宽带网民数达到1.63亿人。宽带用户数迅猛的增长势头为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用户基础,由此到来的视频应用将成为互联网应用的主流。首先,这蕴含着视频互联网应用已经成为横跨广电、电信的一种主流媒体形态,这种媒介已进入了国民经济的重要环节,在营销、传播和广告市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其次,视频的发展从前期的混乱阶段,将进入一个规范阶段。从积极的意义看,互联网视频在内容、传播渠道、制作等各方面都将得到规范,从而促进视频互联网产业进入主流。
变革带来新商机
据了解,“新规”有望促进地方电视台进入互联网视频领域,由此加速传统电视和互联网电视的融合过程。电视作为一种传统的媒体平台,将和互联网视频的新媒体形式高度协作,开启视听内容的整合服务时代。电视人群和互联网人群日益出现离散化趋势,而新的视频媒体时代,将同时到达两类受众——几乎可以覆盖所有人群。
此外,互联网视频的商业价值将得到更广泛的挖掘,特别是视频广告。此前,UGC模式形成的视频分享网站,由于含有大量的同质化内容、非正规版权威胁以及质量低下的内容,使得品牌厂商不敢进行投放。当视频内容得到高质量保证之后,广告市场将空前繁荣。事实上,除了小的视频网站,大的公司如新浪、搜狐都推出了自己的视频内容;新浪采取了和中国电信合作的方式。而百度采取和随视传媒合作的方式,也已经推出了自己的“百度TV”,类似电视联播网,这种视频联播网的形态更具有现实和创新的意义。
据介绍,“百度TV”这一网络视频广告形式走的是分众模式,通过国内市场份额第一的搜索引擎聚集的海量、种类丰富多彩的网站,为广告主找到精准的目标受众,并具有“可评估”、“标准化”、“优势互补”这几项符合主流媒体的特质,与传统的电视、报纸、户外等主流媒体形成整体传播效果。“百度TV”利用其卓越的技术、广告产品开发、市场经营和监播能力,不仅能在到达率与频次上与主流媒体互相补充,更兼具了互联网上强调互动、深入、高精准的特质,使视频广告在广告创意和投放、效果评估以及费用监测上更完善、更准确、更快捷,有效的帮助客户进行优势互补。在今年监管新规深刻影响国内网络视频市场的情形下,百度TV将很有可能脱颖而出,把互联网广告建成“主流广告平台”,而把分众式的网络视频广告变为互联网广告的主流标准。
网站以不变应万变
围绕着国有独资或控股,众多视频网站都面临着一个不确定的未来,并向记者表示对新规普遍持观望态度,但会积极配合执行管理,并寻求解决办法。
据艾瑞统计,2005年中国观看过网络视频节目的用户有3200万人,2006年达到6300万,而到2010年时,网络视频用户规模将达到18000万人。业界相关人士认为,视频的发展从前期的混乱阶段,将进入一个规范阶段。从积极的意义看,互联网视频在内容、传播渠道、制作等各方面都将得到规范,从而促进视频互联网产业进入主流。
新的互联网商业帝国必将建立在规范、健康的内容和良好、有效的商业形态上,视频产业的发展和变局,不仅预示着一个视频互联网时代的真正到来,也预示着一个融合数字媒体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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