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间】最近有消息称微软将下一代操作系统名为“Windows Vista”,同时注册了域名“windowsvista.com”,这立即引起了Vista公司的反对,声称其拥有“vista.com”域名的权利,并以打官司要求赔偿威胁微软,笔者不禁惊叹,微软官司又来了!
在过去30年,微软以其正确的市场策略、完美的技术、良好的服务赢得了市场,奠定了在软件市场的霸权地位,但是近年来,因为这种霸权地位却让微软惹上了无数的官司,赔了不少钱。
微软与SUN公司的专利纠纷官司,闹地沸沸扬扬,终以微软赔偿SUN公司1.6亿元结束;微软同Inter Trust公司的官司持续了长达3年,仍然是微软赔偿4.4亿美元给Inter Trust;Novell公司曾控告微软通过垄断手段阻止用户使用其NetWare网络软件,结果,微软同意支付5.36亿美元和解;去年12月,欧洲法庭公开向外界表示,微软必须无条件的向其主要的竞争对手发布Window操作系统软件的一部分源代码,并且还必须将欧洲市场上解除捆绑销售;还有与其他大公司AT&T等甚至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的官司纪录,大多以微软提供免费软件或者赔偿优惠券告终。据统计,在过去几年总共有40多件官司,微软赔偿达60多亿美元。这接连不断的官司到底是为了什么?微软何时才能结束官司呢?
的确,在软件市场上,微软引领了一个时代的潮流,其推广的Windows操作系统给千万个家庭带了便利,微软本身也从这种平民化软件中获得到了巨大的利润。但是微软利用自己的市场优势,绑定大量软件在Windows上,促进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那么它的竞争对手将失去生存的空间,微软的垄断地位就进一步得到加强。垄断地位本身并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垄断地位一旦确定,其利用对市场的控制,提高服务收费、降低产品质量则是必然的选择,这最终对消费者是不利的,对市场正常发展也是不利的。在多起官司中,法院都判微软为其竞争对手支付高额赔偿金,中止绑定销售模式,甚至不惜“侵犯”知识产权要求开放源代码,以图削弱微软的实力。但是微软在多起官司中都愿意和解,哪怕赔偿高额费用,它明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反垄断法》,就是不愿意改变销售模式,因为这样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然而他的竞争对手似乎更愿意维系现状,微软也似乎更愿意对自己的输理付出更多的赔偿金。
对于微软的竞争对手像SUN,novell等大公司来说,依靠打官司来削弱微软的力量的确是迫不得已,微软太强大了,它在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服务市场都具有绝对的控制力。但是打官司虽然能获得一笔数额不小的补偿,但并不能改变微软在技术上、市场上的优势,不能挽救自己,他们唯一挽救自己的办法就是增强技术实力和市场销售能力,与微软抢夺市场。近年来,庞大的微软似乎已经显示出了大企业不可避免的“大企业病”,体制僵化、思维呆板、气氛压抑,许多人纷纷逃离微软投身到他的竞争对手,或者另立门户与其抗衡。这对于竞争对手们来说,是一个挑战霸权,扩大自己市场份额的绝好机会。
任何决策者都不愿意看到微软从市场上消失,但是一个具有垄断地位的微软却让人头疼,3年前,美国政府甚至试图分拆微软,以促进竞争。在微软一家独大的操作系统市场上,它获得了绝对的暴利,这是很正常的,而消费者却不得不付出高昂的费用。在这个垄断的市场,消费者和竞争者对微软的一切行为都显得无能为力。决策者们不能无视这种局面,虽然那次分拆失败了,但是随后几年里,微软却不得不付出另一种代价,提供更多的免费软件或者牺牲自己的知识产权。
笔者认为,只要微软不改变自己的销售模式,只要微软的竞争对手没有可以与微软对等的地位,那么微软的官司还会再打,微软对他的竞争者将会赔偿更多的资金,直到软件服务市场出现另一个“微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