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海信、康佳、德赛、上广电和步步高等知名企业商标连续被域名投资者恶意抢注之后,中国家电企业的商标近来再次遭到一些域名炒家的抢注。
海尔TCL近似域名遭抢注
7月初,家电企业海尔、TCL的部分近似域名遭到抢注。据悉,被抢注的有cntcl.com.cn,cntcl.cn,cnhaier.com.cn,cnhaier.cn等多个近似域名。对此,海尔有关人士表示,海尔已注册了haier.com,ehaier.com等多个域名,但不可能注册全部的类似域名。TCL集团品牌文化中心有关人士说,TCL注册了不少域名,但对被抢注域名的事情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早在1996年,TCL的国际顶级域名“TCL.COM”就曾被美国一家名为usadomain的公司注册,同时这家公司还将“chinatcl.com”这一域名也纳入囊中;而“海尔.COM”也被香港和深圳的企业抢注过。
有专家指出,相对其它家电企业而言,海尔和TCL的域名就要珍贵一些,因为海尔的中英文商标都使用同一个名称;而TCL是中国唯一一家以英文字母作为企业名称和商标品牌的企业,而且,根据现行中国法律,今后绝不会再有第二家类似的名称出现。
从海尔、TCL近似域名抢注事件来看,我们的企业对信息时代的理解还有待加深。众所周知,信息产业将会成为未来商业社会的主导力量,就连IBM、微软这样的业界巨人都有深深的危机感。相比之下,许多国内家电企业却没有意识到保护域名品牌的重要性。比如,河南新飞电器的“新飞.CN”域名被上海一家公司抢注;创维的“SKYWORTH”、小天鹅的“littleswan”等知名品牌的“.CN”域名皆被万网抢注;康佳的“KONKA”、神州数码的“digitalchina”等都相继被一些公司或个人抢注过。
“玉米虫”谋取暴利
每一个网站都有一个可供访问的IP地址或者主机目录。为了便于记忆,人们通常使用域名来代替这些IP地址或者主机目录。从技术角度讲,域名是与IP地址对应的一种字符型的Internet地址结构。从商业角度看,域名集传统商业世界中的注册商标、产品品牌、公司名称、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地点于一体,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企业可以直接使用品牌名称或者企业标识来注册域名,所以域名被入们誉为企业的“网上品牌”。
有关人士指出,域名对企业的重要性不亚于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甚至比商标更重要、更宝贵。因而,出于对恶意抢注的痛恨,业界就根据“域名虫”的谐音将域名投资者形象地称之为“玉米虫”。
由于域名投资者只需50至100元注册费和300元的年维护费就可以获得一个域名,因此,抢注中国知名企业的域名已经成为“玉米虫”们的生财之道。有分析人士认为,“玉米虫”恶意抢注域名的目的就是为了进行域名倒卖以谋取暴利。很多域名抢注者不是将所抢注的域名开通网站,而是为了待价而沽;有的则想盗用他人的著名商标名称,取得额外的利润;还有的是先抢注、再转卖,在一买一卖中牟利。相对于企业来说,为讨回自己的域名则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业界人士认为,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基本没有建立域名的市场监测预警系统,更不会运用域名注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相反,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中国家电企业的品牌价值却得到了大幅提升,这更让“玉米虫”们看到了其中的“利润”所在。这样一来,数以万计的域名被一个个幕后快手抢走。被抢的那些域名很快挂到了一些购物网站上公开拍卖,并且身价倍增。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透露,明基宣布正式收购西门子手机后不到一周,明基西门子中文域名即“benq-siemens.cn”和“benq-siemens.net.cn”,便被长沙东方网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桂庆亚中西医门诊两条“玉米虫”抢注。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我国企业亟需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避免多年打造的品牌资产白白流失。
域名保护是一道法律难题
从域名抢注的大多数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抢注行为的几个特征:其一,抢注数量众多;其二,抢注的一般是知名的商标、商号或其它商业性标记;其三,抢注后以公开出租或出售被抢注的域名为要挟,迫使权利人高价购回被抢注的域名。上述三个特征决定了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理域名抢注类型的纠纷时,会遇到两个问题:一为事实问题,一为法律问题。
所谓事实问题,是指权利人在举证抢注事实上遇到的困难,即如何证明域名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商标、商号、企业简称或其它商业性标志。一般来讲,由于域名是由英文字母、数字和符号组成,这对于使用英文商标、商号和其它英文标志的企业来说,认定事实的难度不大,但对于使用汉字作为自己商业标志的企业来说就不那么容易了。
与域名抢注的事实问题相比,涉及的法律问题就更难解决。域名抢注者的目的是把域名卖出去,他们无心、可能也无力在国际互联网上实际使用抢注的域名。抢注者只“注”不“用”其域名,是否构成了对权利人的侵害,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追究抢注者的法律责任,其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据了解,中国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法律制约域名抢注,只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7月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律师张焱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域名纠纷的司法解释虽然对域名纠纷问题做了一些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一旦出现域名纠纷,无论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还是中级人民法院来审理,都比较难处理。
域名抢注敲响保护警钟
目前,一些以投机为目的的“域名炒家”的抢注行为已引起业界的警惕,很多企业开始考虑用法律手段和抢先注册的办法来保护自己的域名和品牌。比如三星电子在4月25日连续注册了470个与其品牌相关的地区级CN域名,甚至还有包含敌对性词汇的CN域名,以免被用于攻击自己的品牌。
与跨国企业的未雨绸缪截然相反的是某些国内企业的保护意识淡漠,有些企业甚至依然存在侥幸心理甚至轻视心理,认为注册了商标就能高枕无忧地享有相应的域名权。事实上,商标权不等于域名权,很多企业已经吃了这种苦头。在已经裁定和判决的CN域名争议案例中,拥有商标权却与相应CN域名失之交臂的企业不在少数。
在一连串的抢注事件和域名争议发生之后,如何防患于未然的问题开始受到关注。专家表示,如果在域名遭到抢注之前,企业能得到提醒,应该能大幅降低抢注及争议情况的发生。不过,域名注册有其特殊性,在目前情况下,靠政府部门的行政手段不行,靠事后打官司也无用,只能靠所有的企业法人、商标持有者的重视和积极有效的行动,对自己一切有价值的域名提前申请注册,取得合法拥有权,这样才能让国内外的“玉米虫”们无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