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推广对受众感官刺激的五个阶段

2009-05-12 10:10:45来源:未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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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在做营销推广时,都希望自己的推广信息能对受众进行强烈的感官刺激,以求达到最佳的推广效果。然而,面对信息爆炸与浩如烟海的媒体,要达成这一目标真是难于上青天。昨天,笔者倾听了一位营销专家的演讲后,知晓了媒体推广对受众的感官刺激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刺激“嘴”阶段。

  此阶段(1609年以前),现代意义上的媒体尚未出现。商家没有媒体推广,只有通过活动推广、人力推广等形式来传递商品信息。受众获得商品信息的唯一渠道就是口碑,也就是说,商家刺激受众的感官是嘴,此阶段又称为“口碑阶段”。

  第二个阶段:刺激“眼睛”阶段。

  此阶段的报纸、杂志等媒体已经出现,这为商家选择媒体进行推广提供了机会。16O9年德国出现了世界上第一份定期发行的报纸 ,1622年英格兰首次出现了报纸广告,并产生了轰动效应。此后,商家便将自己的商品信息刊登在报纸、杂志这类纸媒体上供受众阅读,借以达到推广目的。因受众是通过眼睛看到的信息,故而又称为刺激受众的“眼睛”阶段。

  第三阶段:刺激“眼睛+耳朵”阶段。

  1920年在美国匹兹堡诞生的KDKA广播电台被公认为世界上第一个真正的无线广播电台,世界上最早的电视台于1929年在英国试播(BBC),1936年正式开播。广播电台的出现,标志着媒体正式刺激受众的耳朵,而电视台的出现,则意味着媒体开始同时刺激受众的眼睛与耳朵。善于审时度势、借势造势的商家,当然会及时利用新媒体带来的推广革命。

  第四个阶段:刺激“眼睛+耳朵+手”阶段。

  互联网的出现已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更带来了营销推广方式的革命。网络有一个最大特点是“互动性”,而要互动,受众必须亲自动手。因此,互联网媒体同时刺激了受众的眼睛、耳朵与手,从媒体划分来说,此阶段又称为“互联网阶段”。

  第五个阶段:刺激“眼睛+耳朵+手+脚”阶段。

  随着3G时代的到来,手机已经能够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等功能。也就是说,人们在休闲、散步等移动过程中可以同时进行学习、工作、购物等活动,这标志着“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了。目前,中国的手机用户已达6.2亿(平均2.5个中国人就拥有一部手机)。庞大的用户与市场前景,使精明的商家在信息爆炸中看到了精准营销的曙光,于是,移动营销、移动商街等新型营销方式便应运而生。此种营销推广同时刺激了受众的眼睛、耳朵、手、脚,使用的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所以,此阶段又称为“移动互联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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