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phi中的类和对象

2008-04-09 04:27:42来源:互联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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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Delphi中的类和对象
1.登不了大雅之堂地理解几个概念
说到类和对象,我们不能不提及这样几个概念:类,对象,实例。就我个人觉得可
以这样来理解:对象指的是泛称,自然界的任何实体都可以看成一个对象;而类则是
以这些对象某些特征而分成的一系列的种类;实例则是特指属于某一个类的一个对象。
好啦,这些大道理我就不用多说了。不如来一个“背道而驰”的作法,我们用Delphi
code 来阐述这些外国人提出的一些令我们中国人不好理解的概念吧:
var
ABtn:TButton;
定义ABtn是属于TButton类的一个对象,但ABtn不能说是一个实例,因为它还没有
被创建,所以我们说这是定义了一个对象,如果说定义了一个实例,多多少少有
一些不够确切。:)
begin
ABtn:=TButton.Create(Self);//创建一个TButton的实例
ABtn.Caption:=''''对象'''';
ABtn.Free;
end;

2.对象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指针
从物理角度来看,对象就是一段地址空间,这段地址空间的标志就是我们定义的
类“变量”。所以我们可以把对象看成一个类的指针。大家知道,要访问一个指针就
必须对指针初始化。对象的既然是一个指针,也必须对它进行初始化。如何初始化呢?
还是说指针的初始化吧。对于一个指针可以有以下两种方法来进行初始化:
(一)直接分配
var
Pint:^Integer;
begin
new(Pint);
Pint^:=12;
Dispose(Pint);
end;
(二)指向别的已分配空间的变量
var
Pint:^Integer;
i:integer;
begin
i:=12;
Pint:=@i;
end;
有趣的是,对象这种“指针”也有两种方法初始化
(一)直接分配
var
AForm:TForm;
begin
AForm:=TForm.Create(Self);
AForm.ShowModal;
AForm.Free;
end;
(二)指向别的已分配空间的实例
var
AForm:TForm;
begin
AForm:=Self;
AForm.Caption:=''''知道了吗?为什么会这样呢'''';
end;
file://这个AForm和它所指向的Form实例共用同一段地址单元,所有对AForm操作都将反应
file://到它所对应的Form实例之上。
说到这,我们就很好解释为什么过程(函数)的对象参数传递时,象这样这的格式:
(一)procedure SetEdit(var Edit:TEdit);
begin
Edit.Text:=''''11'''';
end;

(二)procedure SetEdit(Edit:TEdit);
begin
Edit.Text:=''''11'''';
end;
效果是一样的了。(一)是把一个TEdit实体作为参数引用的形式进行参数传递,(二)是
把一个TEdit的对象“指针”作为参数传递。

3.类可以理解成一种特殊的数据类型
我们知道数据类型可以进行强制类型转化,类即然可以理解成一种数据类型,那
么它也应该可以进行类类型转。比方如下代码为一个按钮(Button1)的单击事件:
(一)
procedure TForm1.Button1Click(Sender: TObject);
var
ACaption:String;
begin
ACaption:=TButton(Sender).Caption;//Sender从TObject转化到TButton
ShowMessage(Format(''''You clicked ''''''''%s'''''''' !'''',[ACaption]));
end;
在这段代码中,Sender是一个TObject型对象,我们把它强制转化为TButton类型。如你
看得不清楚,可以参照一下我们通常的数据类型的转化:
(二)
procedure TForm1.Button1Click(Sender: TObject);
var
S_Str:String;
P_Str:PChar;
begin
S_Str:=''''I love China!'''';
P_Str:=PChar(S_Str);
S_Str:='''''''';
S_Str:=String(P_Str);
ShowMessage(S_Str);
end;
但是在面对对象的程序设计过程中,强调的是安全性,如(一)的强制类型转化存在着不
安全性。如下的代码,依然是写Button1.OnClick事件:
(三)
procedure TForm1.Button1Click(Sender: TObject);
begin
TCanvas(Sender).Brush.Color:=clRed;
end;
执行一下,就会出错。这样岂不是违背了面对对象的程序设计的宗旨了吗?没有,即然
是类,就应该有类特定的类强制转化方法,改(三)的方法如下:
(四)
procedure TForm1.Button1Click(Sender: TObject);
begin
(Sender as TCanvas).Brush.Color:=clRed;
end;//用as来转化,as就可以把错误抓住,不会影响程序的正常运行。
说到这我顺便提一下VB吧,如果学过VB的人可能觉得其中的控件数组比较爽,尤其是在
编写象计算器这样的程序时。但Delphi给我们什么呢?答案是Delphi也能快速简洁的开
发出这样的程序。如是操作:在窗体上放一个Edit和十个Button,把Button.Caption分
别设为''''0'''',''''1'''',''''2'''',...''''9'''',然后写一个按钮的OnClick事件如下:
(五)
procedure TForm1.Button1Click(Sender: TObject);
begin
Edit1.Text:=Edit1.Text (Sender as TButton).Caption;
end;
把别的Button的OnClick事件都关联到Button1Click上,运行程序。拍拍手!这样计算器
程序的雏形就具备了。我们用Delphi的类类型转化,开发出来类似VB中的控件数组功能
的程序也是很棒的嘛!:)

4.抽象类和它的实例
Delphi中有一种类为抽象类,你不能天真的直接为它创建一个实例。如:TStrings
类。如下代码:
(一)
var
StrLst:TStrings;
begin
StrLst:=TStrings.Create;
StrLst.Add(''''I love Japan!'''');
StrLst.Free;
end;
这是不对的。那如何为诸如TStrings这样的抽象类构造实例呢?答案是借助它的非抽
象子类。我们知道TStrings有一个TStringList非抽象子类。我们就可以这样作:
(二)
var
StrLst:TStrings;
begin
StrLst:=TStringList.Create;//借助其子类的构造器,对StrLst进行子类化
StrLst.Add(''''I love China!'''');
StrLst.Free;
end;
(三)
var
StrLst:TStringList;
begin
StrLst:=TStringList.Create;
file://放弃吧,不要再用抽象类,完全用它的“儿子”来你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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