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B 3.0持久化规范之实体类的要求

2008-02-23 08:12:42来源:互联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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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体是一个可持久化的域对象。程序出来产物就是实体类,实体类可以作为一个辅助类,如可作为一个实体类的助手类或者作为代表实体类的状态的类。

  实体类的要求

  ·实体类必须用entity标识符来声明,或者在配制文件中指明某个类为实体类。

  ·实体类必须有一个无参数的构造器。它也可以有其他的构造器。这个无参数的构造器必须是public或protected的。

  ·如果实体实例作为一个分离对象按值传递(如通过一个远程接口),则实体类必须实现serializable接口。

  ·实体类不允许是final的,它的所有方法都不允许是final的。

  ·实体支持继承,多义关联,多义查询。实体类可以是抽象的,也可以是具体的。实体类可以继承非实体类,非实体类也可以继承实体类。

  ·实体的状态由它的变量代表,这是和JavaBean的属性一样的。实体方法可以直接获得变量,但是实体的客户端必须通过获取变量的方法(getter/setter)来获取变量。实例变量必须是private,protected或包内可见的。

  1、持久化字段和属性

  实体的状态可以通过它的setter/getter方法或实例变量获得,这两种方式通称为运行时持久化提供器(指持久化实现的运行环境,在EJB环境中,可能是EJB容器,也可能是第三方提供的集成在EJB容器内的持久化实现):

  ·如果声明实体的标识符的元素值为access=FIELD,那么运行时持久化提供器直接获取实例变量,并且持久化所有non-transient实例变量(没有用Transient标识符标识的变量)。

  ·如果声明实体的标识符的元素值为access=PROPERTY,或者没有指定access的值,那么运行时持久化提供器通过getter/setter方法获取实例变量,并且持久化所有non-transient实例变量(没有用Transient标识符标识的变量)。所有的属性获取方法必须是public或protected。

  ·当使用FIELD类型时,O/R影射标识符用在变量上。当用PROPERTY时,O/R影射标识符用在getter/setter方法上。(注意:当在加载或存储持久化状态时,持久化提供者按照什么样的顺序来调用这些方法是不确定的。因此包含在这些方法内的业务逻辑不能依赖指定的调用顺序)。

  当使用持久化属性时,要求实体遵循JavaBean的方法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实体的类型T的每一个持久化属性property,都有一个getter方法getProperty和一个setter方法setProperty,对于boolean值则为isProperty。

  对于简单值得持久化属性,这些方法如下形式:

  对于集合类型的字段和属性,则必须用java.util.Collection接口定义,不管实体类是否遵循JavaBean的规范。下面的接口都是可以的:java.util.Collection,java.util.List,java.util.Set,java.util.Map。

  对于集合类型的字段和属性,类型T必须是上述集合类型中的一个。也可以使用这些集合类型的泛型变量(如:Set)。

  为了返回和设置实例的持久化状态,实例的属性获取方法内可以包含别的业务逻辑,如执行验证。注意:当属性的获取类型为PROPERTY时,持久化运行环境才会执行这些业务逻辑。但在增加的业务逻辑中应该有警告信息。

  在属性获取方法内抛出的运行时异常会引起事务回滚。当持久化运行时环境使用这些属性获取方法加载或存储实例状态时,如果抛出应用异常,则会引起持久化运行环境回滚事务,并且会抛出封装了应用异常的PersitenceException。

  实体的子类可以覆盖它的属性获取方法。然而,兼容性好的应用不需要覆盖应用在父类持久化字段和属性上的O/R影射元数据。

  实体类的持久化字段和属性可以是原始类型、java.lang.String、也可以是其他可序列化类型(包括原始类型的封装类型,java.math.BigInteger,java.math.BigDecimal,java.util.Date,java.util.Calendar,java.sql.Date,java.sql.Time,java.sql.Timestamp,用户自定义类型,byte[],Byte[],char[]和Character[])、enum、实体类型和/或实体类型的集合、以及嵌套类型。

  O/R影射元数据可以用来客户化O/R影射、实体状态和实体间关系的加载和存储。

  2、创建实体实例

  通过new操作符创建实体实例。当第一次创建实体实例时,这个实例是非持久化的。通过EntityManager的API可以将实例持久化。实体实例的生命周期在以后的文章中描述,在这里我就不再详细讲述了。

  3、主键和实体唯一标识

  每一个实体必须有一个主键。一个简单主键(非组合主键)必须对应于实体类的一个单一持久化字段或属性。一个组合主键必须对应于一个单一持久化字段或属性,或者对应于一组持久化字段或属性。即必须定义一个主键类来代表组合主键。组合主键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当从映射逻辑数据库时,但数据库的主键是由几列组合而成的。

  主键(字段或组合主键的属性)的类型必须是:任何原始类型、任何原始类型的封装类型、java.lang.String、java.util.Date、java.sql.Date。然而,通常情况下,复杂的数字类型(如float类型)不要用作主键。

  实体类的字段和属性都可以被主键类获取。

  组合主键需遵循以下规则:

  ·主键类必须是public的,并且有一个public的无参数构造器。

  ·若access=PROPERTY,则主键类的属性必须是public的或protected的。

  ·主键类必须是可序列化的。

  ·主键类必须定义equals和hashCode方法。这些方法的值相等的语义必须和数据库中字段相等的语义一致。

  ·组合主键可以是实体类的可嵌入类,也可以是实体类的多个字段或属性。

  ·如果符合主键类对应于实体类的多个字段或属性,那么主键类的字段或属性的名称必须和实体类的相应字段或属性的名称和类型一致。但是允许主键类和实体类采用不同的获取类型(PROPERTY或FIELD)。

  ·应用程序不能够改变主键的值。规范中不定以发生改变时的处理方式,具体的实现可以但不要求抛出一个异常。

  4、可嵌入类

  实体类可以用其他类来代表实体类的状态。这些类没有可持久化的唯一标识。相反,他们仅仅作为实体类实例的内部对象。这些对象绝对是属于他们的属主实体类,而不会被其他实体类共享。共享这些可嵌入类会造成语义混淆,因为这些对象没有唯一标识符,他们和实体类实例一起才能构成完整的数据库映射。(在以后的版本中可能会支持嵌入类的集合、多义和继承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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