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8年有哪些数据中心新政策?

2019-01-15 07:06:58来源:中国云计算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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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什么行业的存在都会有政策法规的约束,伴随数据中心建设热潮的兴起,数据中心行业政策法规也是越来越严格,并且受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转眼之际,2018年已经过去,我们迎来了崭新的2019。在过去的一年当中,数据中心都出台了哪些法规?你是否遵守了呢?

今天小编就为您总结了2018年数据中心行业的政策法规,让您对数据中心的规定有更详细的了解。

1、《清理规范IDC、ISP、CDN市场的通知》

2018年1月10日,工信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发表了《清理规范IDC、ISP、CDN市场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国内持有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或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B13)相关牌照的企业应在其许可范围内为最终客户提供服务。

云服务经营者在境内建设云服务平台,相关服务器与境外联网时,应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互联网国际业务出入口进行连接,不得通过专线、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方式自行建立或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2、《关于集中力量核查违规线索查处违法企业的函》

2018年2月13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集中力量核查违规线索查处违法企业的函》文件。

该文件指出,为凝聚监管合力,深化推进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工作,工信管召开会议通报部分违法企业,相关单位也将按照会议部署要求晋中力量抓好落实工作,各通信管理局做好“属地牵头、逐一过关”原则,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网络接入资源管理和技术监测,全面核查用户信息,,对经核查认定违规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及时将其违规事实录入企业违法不良记录信息库。各单位按月报送进展情况。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8年第1号)》

2018年2月13日,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8年第1号)》的通告。

该报告指出,现如今我国电信服务行业稳步发展,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网络运行安全畅通,服务水爆出稳定,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成效明显。

该报告表示,各电信和互联网企业要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的使用、健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升应对能力;各电信企业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信息通信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强化安全生产自查及隐患整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信息通信设施、网络、业务安全稳定运行。各电信企业要做好春节期间用户服务相关工作部署,加强网络设施和线路巡查,特别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冬季易发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确保通信网络和各类服务渠道运转正常。

报告提示,为防范境外来源诈骗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广大用户,号码显示以“00”或“+”开头的电话全部来自境外,接到此类电话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广大用户在跨省及出境旅行时,及时查询通话、短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业务使用量和账户余额,注意查收消费提示信息。

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3月7日,工信部发表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该报告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存在(未按规定报告年报信息,且在电信管理机构限期内仍未履行年报义务的;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信息发生变化时,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受到行政处罚的;在电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中,被发现其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停止经营时的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等事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需直接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的除外))情形之一的,应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电信管理机构应在作出处理(含处罚)后30日内,完成不良名单列入工作。录入信息包括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编号、处理日期、列入事由、列入单位等。

5、《2018年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年3月16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了《2018年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立足于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兜底线保基本、拉高线上水平、瞄准国际走出去”的工作思路,紧贴产业发展需求增加和优化标准有效供给,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我国标准水平和国际化程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倒逼和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主要预期目标是:制修订服务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所需的标准1800项以上,在10个以上重点领域推动“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提升5个百分点,确保在2020年实现重点领域的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90%;鼓励我国企事业单位制定100项以上国际标准项目。

6、《全国数据中心应用发展指引(2017)》

2018年2月13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集中力量核查违规线索查处违法企业的函》文件。

该文件指出,为凝聚监管合力,深化推进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工作,工信管召开会议通报部分违法企业,相关单位也将按照会议部署要求晋中力量抓好落实工作,各通信管理局做好“属地牵头、逐一过关”原则,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网络接入资源管理和技术监测,全面核查用户信息,,对经核查认定违规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及时将其违规事实录入企业违法不良记录信息库。各单位按月报送进展情况。

7、《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8年3月30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印发了《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路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网信事业和资本市场协同发展,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网信和证券监管工作联动,支持网信企业服务国家战略,提高网信企业规范运作水平,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网信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动网信企业并购重组。完善优化投融资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强政策研究和宣传,发挥网信和投融资行业专家作用,加强网信企业上市融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研究网信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资本市场改革政策在网信领域先行先试,着力提高监管政策的协同性和适应性。

8、《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

2018年7月23日,工信部引发了《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的通知,该报告旨在支持企业上云,推动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高创新能力、业务实力和发展水平;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报告指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强化云计算平台服务和运营能力为基础,以加快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上云为着力点,以完善支撑配套服务为保障,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推动云平台服务商和行业企业加强供需对接,有序推进企业上云进程;科学制定部署模式;按需合理选择云服务;稳妥有序推进企业上云;政府更要提升支撑服务能力,强化政策保障,更好地推动企业上云。

9、《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2018年9月15日,公安部发布公告《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进入营业场所、机房、工作场所、要求监督检查对象的负责人或者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对监督检查事项作出说明、查阅、复制与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事项相关的信息、查看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运行情况等措施。

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存在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督促指导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并在监督检查记录上注明;发现有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或者未造成后果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8年第4号)》

2018年11月6日,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8年第4号)》的通告。

该报告提出,目前行业稳步发展,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网络安全畅通,服务水平保持稳定;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应用取得成效。

报告指出了目前电信用户申诉举报情况主要涉及电信服务申诉情况、垃圾短信举报情况、不良手机应用举报情况、诈骗电话号码用户举报情况等方面。

在经营方面提到,各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工信部通信函〔2018〕276号)文件要求,推出符合用户需求的资费方案,进一步规范资费营销行为,切实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

各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语音通信业务和资源管理,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全面提升技术防范能力,提升骚扰电话拦截能力,防范电话扰民。

1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年11月12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公告。

报告中提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工业通信业领域“一带一路”建设及标准化工作实际,以提高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信息互通共享的质量与效益为重点,强化标准联通顶层设计,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标准化交流合作力度,促进我国与沿线重点国家标准体系的有机衔接与协同发展,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和技术支撑。

报告指出,在推进信息通信领域标准化合作方面充分发挥我国在“互联网+”领域的技术先发优势和产业实力,加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息通信领域标准化合作,支持我国通信运营企业与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以及相关标准化机构推动信息通信领域重要标准在沿线国家应用,更好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息和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通知

2018年11月2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促进网络安全先进技术协同创新和应用部署,推广网络安全最佳实践,提升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水平,工信部在组织三批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决定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

该报告中提出了网络安全试点工作的重点方向,其中网络安全防护,包括实现资产管理、病毒和恶意代码查杀、入侵检测和防御、身份管理和访问控制、数字签名、商用密码应用、数据保护等防护功能的平台或系统;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包括具备网络攻击监测发现、网络流量分析与监测、态势感知、威胁预警与情报共享等监测预警能力的平台或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包括支撑攻击溯源、事件响应、取证分析、应急恢复、应急演练等应急处置需求的平台或系统;网络安全检测评估,包括提供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源代码分析、漏洞检测、渗透性测试、模拟仿真、安全培训等检测评估能力的平台或系统;新技术新应用安全,包括用于保障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下一代网络(5G和IPv6)、物联网、车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安全的平台或系统。

13.《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

2018年12月29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和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以下简称《目录》

实施《目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移,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产业分工,推动区域合作,构建因地制宜,特色突出,区域联动,错位竞争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底线,防止跨区域污染转移。要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支持贫困地区结合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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