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整顿升级 支付公司微利寄望消费金融

2015-09-16 02:03:04来源:[标签:来源]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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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网贷(P2P)平台整顿风暴正来袭。

  9月11日,网贷平台富达亚被曝有员工被深圳经侦部门带走协助调查。短短两周之内,除了富达亚之外,员工被带走“协助调查”的P2P平台还有国湘资本、融金所和合利在线。9月10日,合利在线宣布业务暂停一周。

  除了P2P行业整顿,互联网金融的另一大事为央行7月31日出台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后者因为对第三方支付的业务范围和支付额度有了硬性限制标准,而被称为“第三方支付被限”。

  汇付天下高级副总裁、汇付数据总裁穆海洁9月13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监管层的整顿和文件的出台使得平台变得更为规范。而平台只要守好资金这个底线,且监管层对创新有一定容忍度,互联网金融未来还会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P2P整顿升级

  事发P2P平台被带走的原因多为涉嫌自融(非法集资)。而对于投资人来说,利用P2P平台投资的最大风险在于自融,完成资金募集后平台携款跑路。

  根据网贷之家发布的《中国P2P网贷行业2015年8月月报》,截至今年8月底,累计问题平台达到976家。且从问题平台事件类型上看,8月跑路类型平台占比显著上升,达79.01%,占比所有平台总量25%。

  为加强资金监管,部分P2P平台选择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进行账户托管。投资人资金划入由第三方支付公司为指定项目生成的虚拟账户,项目募集完成后划归融资方。资金不经平台之手来避免平台的资金池问题。

  比如汇付数据的P2P账户系统托管。穆海洁告诉记者,托管系统为汇付天下的子公司汇付数据的产品。除了汇付数据之外,汇付天下还有汇付科技和汇付金融两家子公司,而托管系统贡献了汇付天下1/4的营收,后者是2015年达沃斯论坛上唯一的来自金融行业的座上宾。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

  这意味着虚拟账户里一旦超过20万元,就必须划转至融资人银行账户,基本上杜绝了第三方支付公司沉淀资金的可能性,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据网贷之家的月报,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3259家(含问题平台),1-8月累计成交量达4805.91亿元。

  穆海洁告诉记者,截止到今年6月份,汇付数据合作的P2P平台超过700家,投资者的平均托管额在4万元以下,“多是小额理财,全民理财的时代已经到来。P2P补充了小微企业贷款和草根投资人几千块钱的需求,而这个是银行满足不了的。”

  支付行业微利

  《办法》第十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服务协议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以显著方式明确告知客户,“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客户本人的商业银行货币存款,其实质为客户向支付机构购买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并由支付机构保管的预付价值,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但以支付机构的名义存放在商业银行,可由支付机构向其开户银行发起支付指令进行调拨。”

  而第十三条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或者变相办理现金存取、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业务;加上前面提到的“20万元限额”,《规定》相当于向用户及支付机构明确,支付机构不得行使银行的存储职能,仅可作为支付通道。

  穆海洁认为,支付公司和银行业务是有交叉的,可能会取代银行的部分业务,但支付公司与银行之间更多的是合作而非竞争,“支付公司和银行的服务对象不同,对于银行来说,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大客户,服务小微企业的话成本太高。而支付公司本身系统就有着灵活性。”

  艾媒咨询董事长张毅认为,从支付上来讲,支付机构是银行的一种延伸,解决了银行触碰不到的业务。比如传统消费,用户持有A银行的卡消费,收款方为B银行时,涉及到小额支付清算。

  同时,支付业务是微利的。穆海洁告诉记者“整个行业的支付手续费按千分之几来算,还要支付给银行费用——至少有一半手续费要划给银行。明年3月份左右会统一费率吧,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六之间。”同时,她认为支付行业的并购洗牌期不远,“目前有270多家企业有支付牌照,但很多企业有牌照没业务,支付行业毛利率又很低。”

  消费金融成蓝海

  张毅认为,支付公司仅靠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不可能运转,“相当于挖了一个很大的坑,但是不赚钱。”

  支付业务的微利使支付机构布局金融市场,穆海洁表示看好消费金融。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金融消费是一短板,“日本有4000家消费金融公司,中国只有10家。”穆海洁表示。

  而起步于2009年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在政策的利好下正加速发展。2009年7月22日,银监会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并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2010年,首批4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成立。

  2013年9月,银监会对上述《办法》进行了修订,同时拟新增12家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加上2010年首批试点的4个城市,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将达到16个。

  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放开市场准入,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会议对电商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京东白条、阿里巴巴的花呗、苏宁的任性付也都在消费金融领域展开试水并取得了成效。

  张毅认为,电商做了支付公司想做的事,而支付公司未来的发展必然要靠金融类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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