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治理“黑卡” 新用户必须实名
2015-01-06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要求新入网用户必须实名,此前未实名老用户在办理新业务时也必须补充完善资料。
电话“黑卡”是指未进行实名登记并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xxx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移动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
方案要求,新入网的手机用户必须实名,此前未实名的老用户,在办理新业务时也必须补充完善个人资料,重点核查一个省份内登记了5张以上手机卡的用户,以确保准确性。
具体的,2015年2月1日起,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以下简称电信企业)各类营销渠道在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应利用专用移动应用程序(APP)、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联网比对等有效技术措施,核验用户身份信息,实现系统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停止人工录入方式。
2015年9月1日起,电信企业各类实体营销渠道要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在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必须通过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用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通过系统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
2013年9月1日前入网的未实名老用户,基础电信企业要在为其办理新业务、更换电话卡时依法要求其进行补登记。电信企业要对以同一身份证件在一个省份内登记了5张以上移动电话卡等用户为重点。
以下为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文:
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以下称实名登记)于2013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一年多来,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基本建立,用户实名登记率逐步提高。但是,基础电信企业部分社会营销渠道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要求不严,非实名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依然存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实名电话卡进行传播淫秽xxx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为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非实名电话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依法打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管理措施和技术防控相结合,建立完善“黑卡”治理协作机制,着力强化“黑卡”源头防范,坚决切断“黑卡”流通渠道和利益链条,严厉打击利用“黑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建立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设立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专项办负责组织推进全国专项行动,协调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筹做好相关宣传引导工作。专项办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和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项行动中涉及电信行业“黑卡”治理工作的重大事项,由专项办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当地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当地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并在通信管理局设立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本地区专项行动。
在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地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电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组织电信行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处理电话“黑卡”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电信主管部门开展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执法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配合电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电话“黑卡”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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