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骗局:专骗喜欢网购的年轻人
2019-09-22 来源:电商报
“我只是网购了一件衣服,结果被骗两个月工资,完全防不住!”
2019年新骗局曝光
曾经,骗子抓住大妈们喜欢占便宜的心理一骗一个准。现在,他们又转向那些不爱占便宜的年轻人屡屡得手。
比如,最近江苏一个张女士花26块钱网购了一件婴儿用品,万万没想到就成了骗子的猎物。
拍下宝贝两天后,她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网购平台的客服,因为张女士买的东西质量有问题,平台将给她双倍补偿。
这位“客服”一字不差地核对了张女士购买的商品、订单号和收款地址,攻破了她的所有防线,并且告诉她退款时会收到一个验证码,把验证码发给他就行。
没过多久,张女士的手机收到提示,账户上多出5200元。
她纳闷的时候,“客服”又打电话来了,对方告诉张女士退款时操作失误多转了5200元,现在正在补救,需要她再次提供一个验证码。
然而没过多久,张女士的手机又收到了一条到账信息,银行卡一共多出19800元。
这时,电话又响了,“客服”告诉她新来的财务操作不熟练要背锅,并要求她直接把19800元退回去。
善良的张女士一看新人要受罚,想都没想就将多出来的钱转给了对方。
这一转,她就掉坑里了。
很快,她就收到一条短信提示,她在一个网贷平台办理的两万元贷款业务已经完成放款。这时她才恍然大悟,自己账户上“多出”的钱,并不是别人误转,而是她从网贷平台上借来的。
你看,骗子们就是利用了同情心理成功谋取了善良人的劳动果实——那可是张女士几个月的工资。
年轻人反成受害重灾区
大家可能觉得是天方夜谭,但我要告诉你的事实是骗子们正将伸向老年人的爪牙转到年轻人身上。
是的,你没听错,根据权威统计,老年人被骗案正在减少,而上当受骗的年轻人越来越多。
为什么?
因为支付技术的进步,打掉了小偷和街巷骗子的基地,但这个犯罪群体并没有解散,而是将魔爪伸向了互联网。老年上网人群有限,那么年轻人避无可避沦为了刀俎上的鱼肉。
比如,2019年8月14日,央视报道山东济南一个李女士在淘宝买了一瓶化妆水,同样被“客服”以货物损坏双倍理赔为诱饵,将网贷的10万块钱席卷一空。
8月份,四川西昌一女子也被一个自称“淘宝”客服的人以退款为饵,骗走了12万网贷的钱。
……
这种比套路贷更可怕的新型诈骗方式,正在向全网蔓延,我们必须要提起十二分警惕,高度戒备!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那么在这种新型诈骗案中,犯罪分子都施展了哪些套路?
第一步,获取年轻人网购的私密信息,扫除受害人的顾虑。
骗子集团从信息贩子那里买到受害者的隐私,比如电话、订单、地址等等,然后致电或短信给受害人,详细说出受害人的个人信息等内容,取得受害人信任。
第二步,谎称受害人购买的货物有问题需要申请退款,并让受害人添加“官方客服”微信。
第三步,用退款失误等借口,诱使受害人提供验证码向网购平台贷款。
第四步,利用同情心,收网!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一切计算得明明白白,成功率高得令人咂舌。
网贷平台难辞其咎
透过这么多案例,我们发现这种新型诈骗方式,最后指向了一个严重问题:为什么仅凭一个验证码,贷款平台就能把款放下来。
大家可能不太了解,截止到目前,全国累计网贷平台数量达5000多家,在运营平台1700多家,累计问题平台3500多家。
一般来说,正规网贷公司为了安全和追债会要求贷款人提供详细信息,贷款过程也设计得很周全,比如活体人脸识别,视频录制,银行卡认证,密码认证等等。
然而一些不正规的网贷平台,我们称之为“皮包平台”却钻了监管的空子,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放贷。
刚好,这就给一些骗子和黑产提供了诈骗温床。
那么现在问题又来了,网购是不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的,那么骗子是怎么将受害者的订单信息和身份证信息匹配的?
换句话说,即使骗子买到了你的订单信息,那么他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的身份证信息,并提供给网贷平台贷款的?
真是细思恐极!
保护个人隐私刻不容缓!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升级,骗子的诈骗方式也“与时俱进”,他们屡屡得手的背后是网络平台对个人隐私的漠视。
据最新公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9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达8.47亿,无论是购物,支付,定位,个人信息统统都会留在互联网上。
这些个人隐私被明码标价,放在黑市上贩卖。
2019年上半年,大约有8亿条个人信息在暗网上出售,7亿个邮件地址及密码被窃,6亿中国人的简历被泄露,被公开的不止是购物信息和订单号,还有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不到1分钱就可以买到一条个人数据!
很多时候,不是我们爱贪小便宜,而是骗子的骗术越来越隐蔽,越来越高明,要知道大案牍术是把双刃剑,好人可以用,坏人也可以用。
轻者广告电话轮番轰炸,重者被骗到倾家荡产,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法规已经到位,只欠东风。
毫无疑问,保护个人隐私已经刻不容缓!我们迫切需要一场打击贩卖个人隐私进行诈骗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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